一、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指導思想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必須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應當以“確定執法主體資格、落實執法職責、規范和考核執法行為、追究違法責任”為內容,以“程序制約權力、責任監督權力”為方式,把法律監督制度和工作管理制度有機地結合起來,建立一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和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保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正確執行,推進依法行政,最終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
二、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基本原則(一)合法執法原則
合法執法原則是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首要的基本原則,是指行政主體的一切執法活動都必須有法律的依據,符合法律的規定,不得與法律相抵觸。合法執法原則包括主體要合法、權限要合法、內容要合法、程序要合法等內容。
(二)合理執法原則
合理執法原則,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行使自由裁量權要客觀、適度,符合常理和客觀事實。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不應當追求法律要求以外的的其他目的,做到既要符合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又要與具體執法依據的特定的立法目的相一致。
(三)公正為本兼顧效率原則
公正為本兼顧效率原則是指行政執法主體在執法過程中,平等對待權利享有人,排除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見的因素,遵循法律的規定,在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前提下,適當提高效率,增加行政執法的社會效果或社會效益。當公正和效率發生沖突時,應當首先考慮公正,以公正為本,兼顧效率。
(四)公開原則
公開原則是指行政執法主體在實施行政行為時,除涉及到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應當一律向行政權利享有人和社會公開。主要包括執法依據要公開、執法信息要公開、執法過程要公開、執法決定要公開等內容。
(五)職權與職責相一致原則。
職權與職責相一致原則的法律基礎是權利和義務的對等性和一致性,主要體現為:職權的行使與責任的承擔一體化,權力就是一種責任;職權與職責的成比例性,職權越大,職責越多,責任越大,反之亦然。
三、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基本要求1、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必須構建“分解崗位職責—規范行為和程序—明確崗位責任—考核評價—責任追究”的監督和管理機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機構,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的落實和考核評議工作。
2、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要與轉變政府職能相結合。正確把握社會、市場和政府三者關系,強化公務員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司法監督和社會監督。
3、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要與建立服務型政府相結合。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作為行政執法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熱情為行政相對人服務,為行政相對人排憂解難。
四、法定執法主體和執法崗位分類(一)法定執法主體
榮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法定的執法主體。
(二)執法崗位
按行政執法職權類別,設置相應的行政許可崗位、行政檢查崗位、行政處罰崗位。
五、行政執法責任承擔的主體行政執法崗位的承辦人、審核人和批準人是行政執法責任承擔的主體,根據情節輕重追究過錯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