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范,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4.領導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員或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5.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特大、重大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重復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