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職工(含外包隊工)進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將安全技術知識列為工人培訓、考工、評級內容之一,對招收新工人(含外包隊工)要組織人廠教育和資格審查,保證提供的人員具有一定的安全生產素質;
2.嚴格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位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領導通報情況;
3.認真落實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嚴格執行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
4.參加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從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