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長、局長、經理是本企業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電力企業各級領導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規定》的執行,以及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健全與貫徹落實負全面的領導責任。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定,并負責貫徹落實。
?。?)負責正確處理好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主業與多種經營的關系,保證本單位不發生因“短期行為”而損害企業的安全基礎,不出現多種經營影響主業的負面效應,保證生產一線職工思想穩定。
(4)制訂年度安全目標計劃,審定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大措施,按企業控制重傷和一般事故的目標,層層落實,分級控制,確保年度安全目標實現。
?。?)負責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并協調本單位黨、工、團,密切配合行政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主管并建立獨立有效的安全監察專職機構,按規定配備充足合格的安全監察人員,健全生產監察體系,完善安全監察手段,支持監察人員認真履行監察職責,聽取安監等部門的工作匯報,并保證監察人員與生產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7)審定“兩措”計劃,并保證所需費用的落實。
?。?)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情況分析會或安委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組織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至少每季度對一個車間(工區、工地)進行一次生產、施工現場巡視檢查,每月深入現場、班組檢查生產情況不少于兩次,掌握一線實際情況聽取職工對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10)貫徹重獎重罰原則,審批安全獎懲辦法。
?。?1)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簡稱《調規》)或《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規定,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的處理,對性質嚴重或典型的事故,應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必要時召開事故現場會,提出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2)定期向職代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接受職工代表對安全的監督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