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確定采購廠家。
1. 項目部安監科負責協助供應科確定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廠家。
2. 生產廠家資質審查內容:
1) 企業營業執照
2) 生產許可證
3) 產品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和省級勞動、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檢驗出據的《檢驗報告》。
二、編制年度計劃。
1. 各施工單位根據年度內工作計劃編制安全防護用品調撥計劃。
2. 供應科收集匯總,施工單位的計劃,排出采購計劃。
3. 安監科根據供應科提供的采購計劃協助供應科做抽檢試驗,試驗合格后方可下發。
三、施工單位
1. 負責安全防護用品的調撥,發放和使用。
2. 負責按規定記錄、保存安全防護用品相關臺帳。
3. 施工單位負責按規定對所用防護用品的定期試驗,鑒定并填寫相關臺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