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明確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級別劃分;預案修訂頻次;主管及修訂部門職責;審批流程及預案格式,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部門、車間。
3 內容與要求
3.1 事故應急預案制定依據
3.1.1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
3.1.2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諿2004]43號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
3.2 事故應急預案制定要求
3.2.1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3.2.2 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2.3 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3.2.4 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3.2.5 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3.2.6 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3.2.7 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3.2.8 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3.3 事故應急預案分類
3.3.1 綜合應急預案,由公司級應急系統負責實施。
3.3.2 專項應急預案,由公司級應急系統負責實施。
3.3.3 現場處置方案,由車間級應急系統負責實施。
3.4 事故應急預案分級
3.4.1 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共分三個等級,分別是:
???? a)黃色警報:較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3人(包括3人)以上人員輕傷;1人重傷;財產損失在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1人患職業病等情況的事故。
???? b)橙色警報: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員重傷;財產損失在10萬元(包括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員患職業病等情況的事故。
???? c)紅色警報:特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3人以上人員重傷;1人以上人員死亡;財產損失在30萬元(包括30萬元)以上;3人以上人員患職業病等情況的事故。
3.4.2 現場處置方案共一級,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時由車間啟動應急處置方案,主要指可能或已經造成3人以下輕傷;財產損失在2萬元以下等情況的事故。
3.5 綜合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3.5.1 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應急預案體系;應急工作原則。
3.5.2 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3.5.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5.3.1 綜合應急預案組織機構由公司總經理任總指揮,生產副總為副總指揮,各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各應急救援小組組員為成員共同組成公司級應急指揮系統。
3.5.4 預防與預警
3.5.5 應急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