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企業全體員工,包括聘請的總經理、廠長直至工人均為從業人員。均應嚴格執行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中第一節基本通則第二節“企業全體員工共同應盡的安全生產職責”。
(二)為確保公司整體的安全,確保全體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公司的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體員工應嚴格執行。
(三)“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本公司為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行責任層層落實,責任人人有責的管理模式,要求人人都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四)工人向班組簽訂;班組長向車間簽訂、職員向所在部門簽訂;車間主任部門負責人向公司(或分廠)簽訂、公司付總向正職簽訂、公司總負責人向政府主管部門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五)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要本人及上一級負責人親筆簽名,并注明簽訂時間(年、月、日)。安全生產責任書要存檔。
(六)從業人員必須執行各自所工作的單位的安全生產的責任,同時執行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具體規定和要求。
(七)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法”賦予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做到對國家、對企業、對自己負責。
(八)認真執行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遵紀守法遵守勞動法律,做到在生產過程中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也不被他人傷害,為把企業建設成為本質安全型企業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