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動力部門是企業領導在設備安全運行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對本企業設備安全運行負有具體指導、檢查責任。
1.負責本企業各種機械、起重、壓力容器、鍋爐、電氣和動力等設備的管理,加強設備檢查和定期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狀態。
2.制定有關設備維修、保養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貫徹實施。
3.執行上級部門有關自制、改造設備的規定,對自制和改造設備的安全性能負責。
4.確保機器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凡安裝、改裝、修理、搬遷機器設備時,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完整有效,方可移交運行。
5.負責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的制造和安裝,列入固定資產的設備,應按固定資產的設備進行管理。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作出因設備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鑒定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