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后勤、衛生工作的法規、規范、標準及制度,努力改善職工的生活水平和衛生條件。
二、負責組織對炊事員、職工、特種作業人員的身體檢查及女工保健、職業病預防工作。
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衛生急救、保健知識的宣傳教育及衛生、急救設備的配備和指導使用工作。
四、按規定在職工宿舍、辦公場地、食堂等處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并負責宣傳、使用、操作等知識的教育。
五、搞好飲食衛生、飯堂的管理工作,預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
六、做好防寒、防臺風、防暑降溫的預防及勞保用品、飲料、飲水的供應發放工作。
七、參與事故調查分析,提供受傷人員傷勢情況的報告。
八、配合文明施工定期組織或參與衛生、滅蚊、滅鼠、滅蠅大檢查并監督有關規定的實施。
九、負責職工宿舍、廁所、浴室等生活設施的建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