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本項目部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各項安全技術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施工項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設備設施交接、驗收、使用制度。
3、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并保證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與不安全因素,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嚴格遵守特殊工種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領導組織職工(含外包隊長)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
5、發生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及時上報,并協助事故調查組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井落實各項防范措施,認真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