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查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手段。為更好地督促企業不斷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廣泛開展查隱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處處、事事講安全的社會氛圍。
(2)鄉(鎮)屬各企事業單位、部門、村(居)民委員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業主等,有職責和義務對所屬范圍內的安全有組織地進行經常性地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為人民群眾的生活、工作、生產及經營活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3)鄉(鎮)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每季度對所屬單位必須開展一次集中安全大檢查,同時對所屬單位、企事業、重點場所要定期不定期開展抽查、督查和檢查。
(4)凡對自查、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并作好記錄,該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5)檢查中發現有重大安全隱患,負責檢查的單位和人員應詳實記錄在案,根據隱患程序,按要求及規定標準提出整改意見,發出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重大危險源或予以關閉的按法律規定程序辦理,并跟蹤落實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