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安全費用是企業近按照規定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三、安全費用是企業按照規定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隱患治理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及時,足額提取,按規定使用。
四、依據《吉林省企業安全安全戀情反光鏡和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提取費用。
五、礦山企業 安全費用依據開采的原礦產量按月提取。提取標準是:
1、金屬地下礦山:8元/噸;
2、金屬露天礦山:4元/噸;
3、小型露天采石場:0.5元/噸;
六、安全費用的使用范圍: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礦山企業安全設備設施是指礦山綜合防塵、地質監控、防滅火、防治水、通風系統。支護晃放治邊幫滑坡設備。機電設備,供配電系統,運輸提升,系統晃尾礦庫等)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7、在安全費用的使用范圍內,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8、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職責及權限(集團公可經過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可以對所屬企業提高的安全費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統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