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產經營單位對排查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信息檔案。
二 、事故隱患的等級:
1、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及時按企業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求的時報及時報送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書面統計分析表。
四、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按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外,應當及時向所在地人民勝負、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五、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隱患的現狀及共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和治理才案。
六、事故隱患信息檔案的建檔、保管等工作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