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勞動保護工作,全面貫徹實施《勞動法》《工會法》和《建筑施工安全工會檢查標準》,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特制定工會,項目工會支會、班組(作業隊)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員職責。
分公司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職責:
1、負責分公司勞動保護工作,建立分公司工會、項目工會支會、班組三級勞動保護網絡。
2、負責制定年度勞動保護工作計劃,定期研究勞動保護工作,做到每季對項目進行檢查制度,半年有總結。
3、制定勞動保護工作的會議制度、檢查考核制度、教育制度、信息反饋制度、基礎資料管理制度。
4、每年負責對分公司、項目兩級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成員進行培訓一次,做到有計劃、有小結、資料齊全。
5、指導項目經理開展有針對性的,形式多樣的勞動保護方面的競賽活動,動員職工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安全隱患整改建議活動。
6、分公司、項目勞動保護經費投入、安全生產制度必須提交職代會項目民營大會討論審議通過。
7、每年組織分公司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成員、有關部門及職工代表參加巡視現場安全制度,并寫出檢查報告,向分公司及上級工會報告。
8、做好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跟蹤檢查工作,建立隱患、職業危害情況登記整改檔案。
9、按照公司《集體合同》的約定,每年兩次對職工安全生產、勞動工作進行檢查,并向上級報告。
10、認真落實公司“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保障女工合法權益。
11、會同有關部門參加對工傷事故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12、檢查項目施工現場生活保障管理工作,加強對職工宿舍、外聯隊伍宿舍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