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和標準,協助廠長組織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術。
2. 組織制訂或修訂、審查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職工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并監督檢查。
3. 組織編制、匯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
4. 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協同勞資、教育部門,定期組織安全考核。
5. 參加全廠性安全大檢查,監督、檢查隱患的整改工作。
6. 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氣瓶的安全監察工作,參加安全裝置的校驗監督,建立好臺帳。
7. 負責動火審批及其管理工作。
8. 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新產品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9.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病防治等工業衛生工作。
10. 經常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基層安全工作,發現違章有權制止,不聽勸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關領導。
11.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12. 綜合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及時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13.負責傷亡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和建檔工作,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