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調入職工和有關人員(實習、培訓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
2.執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種工時制度的規定和女工勞動保護的規定,并根據職業禁忌證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臨時工錄用)和職工調配工作。
3.執行勞逸結合的原則,控制加班、加點。
4.負責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編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在就業前的教育和各種在職培訓中都應有安全的內容并列入技術考核之中。
6.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和工傷鑒定工作。
7.負責二十四小時盡心安全巡查,檢查包括車間生產工人、磅房、門衛等部門人員得到崗情況和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每周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檢查。
8.負責檢查消防設備及安全設施的完好程度及運行情況。
9.負責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的完好及運行情況,并及時做好相關記錄。
10. 負責對公司所有員工進行安全、消防知識的培訓、考核,并組織消防演練。
11.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以及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