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施工安全生產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施工安全生產紀律,做好現場文明施工的管理,確保施工人員安全和健康,達到安全生產。
參考資料:《安全保證體系》、《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及上級下發安全文件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企業安全管理原則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2、企業安全管理原則是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企業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二、培訓的目的
(一)提高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提升安全素質。
(二)讓工人實現: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會安全
(三)企業做到以人為本
總之,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任務是不斷增強企業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工作安全系數,并使之掌握和運用安全管理的方法和技術。
三、安全相關概念
安全:是指生產系統中人員免遭不可承受危險的傷害。
A、多年來一直沒有發生事故;
B、不可接受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C、安全是在一定社會、經濟、文化、技術條件下可以接受的危險;
D、基本達到法律法規要求。
“無危則安,無缺則全” = 安全
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及目標
1)安全生產方針
1、施工安全生產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2、“安全第一”是原則和目標,是從保護和發展生產力的角度,明確了生產與安全的關系,肯定了安全在建設工程生產活動中的重要地位。
3、“安全第一”的方針,就是要求所有參與工程建設的人員,包括管理者和從業人員以及對工程建設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人員都必須樹立安全的觀念,不能為了經濟的發展而犧牲安全。
4、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先解決安全問題,在保證先解決安全的前提下從事生產活動。
5、“預防為主”的手段和途徑,是指在生產活動中,根據生產活動的特點,對不同的生產要素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發展和擴大,把可能發生的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以保證生產活動中人的安全與健康。
6、對于施工活動而言,“預防為主”就是必須預先分析危險點、危險源、危險場地等,預測和評估危害程度,發現和掌握危險出現的規律,制定事故應急預案,采取相應措施,將危險消滅在轉化為事故之前。
總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體現了國家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過程中“以人為本”,保護勞動者權利、保護社會生產力、促進社會全面進步的指導思想,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基本方針。
2)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因工死亡責任事故為0;
因工重傷率不超過0.45‰;
因工負傷率不高于12‰;
五、安全生產十大紀律
1、所有施工、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3、酒后、帶小孩者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4、嚴禁赤膊、赤腳、穿拖鞋上班。
5、嚴禁在施工現場打鬧。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獨立頂崗作業。
7、油庫、防火禁區不準吸煙或明火作業。
8、高空作業不準往下或向上拋擲材料和工具等物體。
9、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10、吊裝設備未經檢查(或試吊)不準吊裝,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
六、杜絕“三違”現象
1、違章指揮
單位負責人和有關管理人員指揮施工人員冒險蠻干,思想上存有僥幸心理,法制觀念淡薄,缺乏安全知識,對國家、集體財產和職工的生命安全不負責任,勞動保護措施不落實,安全檢查人員工作不扎實,事故隱患整改不及時等。
2、違章作業
違章操作,無章可循。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有的把其他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拿來照搬照抄,其內容的針對性和適應性差。
3、違反勞動紀律
在班時脫崗和竄崗,班前酗酒、熬夜,上班時體力不支;施工人員碰到過節、農村大忙和婚喪喜事,在班期間精力不集中;閑雜人員進人施工區等。
七、三不傷害
三不傷害就是“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自己不違章,只能保證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要做到不被別人傷害,這就要求我們要及時制止他人違章。制止他人違章既保護了自己,也保護了他人。
八、“五必須”
1、必須遵守施工作業紀規
2、必須經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作業
3、必須了解本崗位的危險危害因素
4、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必須嚴格遵守危險性作業的安全要求
九、“五嚴禁”
1、嚴禁在禁火區域吸煙、動火
2、嚴禁在上崗前和工作時間飲酒
3、嚴禁擅自移動或拆除安全裝置和安全標志
4、嚴禁擅自觸摸與已無關的設備、設施
5、嚴禁在工作時間串崗、離崗、睡崗或嬉戲打鬧。
十、“四有四必”:
1、有臺必有攔
2、有洞必有蓋
3、有軸必有套
4、有輪必有罩
十一、開工前、完工后的安全檢查
1、開工前
了解生產任務、作業要求和安全事項。
2、工作中
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機械設備運轉安全裝置是否完好。
3、完工后
應將閥門、開關關好:氣閥、水閥、煤氣、電氣開關等;
整理好用具和工組箱,放在指定地點;
危險物品應存放在指定場所,填寫使用記錄,關門上鎖。
十二、幾種通用作業的安全要求
1、用電安全基本要求
1)鋼筋加工廠內的電氣設備不要隨便亂動,發生故障不能帶病運轉,應立即請電工檢修。
2)經常接觸使用的配電箱、閘刀開關、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
3)需要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導線不得在地面上拖來拖去,以免磨損,導線被壓時不要硬拉,防止拉斷。
4)打掃衛生、擦拭電氣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抹布擦拭,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5)停電檢修時,應將帶電部分遮攔起來,懸掛安全警示標志牌。
2、防火安全要求
1)燃燒的原理:
火種+可燃物+助燃物=火
2)可能誘發火災的情況:
電氣設備超負荷、短路、接觸不良以及雷擊、靜電火花等,可能使可燃氣體或可燃物燃燒。
靠近火爐的木板、積聚在蒸汽管道上的可燃粉塵、纖維等。
某些物質接觸,可能引起自燃。
3、撲救火災的原則
邊報警,邊撲救;
先控制,后滅火;
先救人,后救物;
防中毒,防窒息;
聽指揮,莫驚慌;
煤氣使用安全要求
不得私自安裝、移動和改裝煤氣設備。
不得在煤氣管道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嚴格遵守先點火、后開氣的“火等氣”的操作步驟。
發現煤氣泄漏,應立即關閉煤氣閥門并通風,不要吸煙、開燈或關燈、打手機、起動電氣設備。
定期檢查煤氣管道接口的橡膠軟管,發現送動、壓扁、老化等要及時更換。
下班前要進行安全檢查,關閉閥門。
4、預防滑倒及摔倒安全措施
液體溢出,迅速擦干凈。
保持地面清潔和干燥。
在雪后冰塊滑面上應小心行走。
要走動,不要跑動。
5、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1)“八大權利”:
知情權
建議權
批評、檢舉、控告權
拒絕權
緊急避險權
獲得賠償權
獲得教育培訓權
獲得勞防用品權
2)三項義務:
遵章守紀,服從管理義務
學習安全知識,掌握安全技能義務
險情報告義務
6、人員防護用品
1)安全帽
進入施工場地的施工人員必須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安全帽。
項目部統一要求:所有管理人員配帶白色安全帽,工人配帶黃色的安全帽,特種工種配戴藍色安全帽。
2)安全眼鏡
進行可能對眼部有傷害的工作時,如:敲鑿地面,施工人員必須配帶安全防護眼鏡,防護眼鏡的材質要求耐沖擊而不易碎,必須有側面防護。
3)安全鞋
進入施工場地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安全鞋,禁止穿拖鞋上崗。
安全鞋的主要要求:
(1)鞋底防穿刺;
(2)鞋底應有防滑齒或防滑花紋。
4)工作服
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穿統一工作服。
5)安全帶
進行高空作業必須帶符合國家標準的雙繩安全帶。
正確使用安全帶的方法:
(1)使用前檢查安全帶各部分是否安好無損;
(2)兩根保險繩使用中分別高掛,避免相互鉤掛;
(3)移動中應保證有一根保險繩高掛在安全可靠的物體上;
(4)使用后將安全帶束起,存放在干燥、通風處。
6)防護面罩
進行特殊工種作業時應配帶相應的防護面罩。
(1)無齒切割、打磨時必須配帶全面型護面罩;
(2)進行焊接時必須配帶頭戴式焊接防護面罩。
7)耳塞
進行錘鑿、切割等具有較大噪音的工作時,操作人及周邊人員必須配帶耳塞。
8)手套
(1)進行電焊、氣割時必須配戴專業手套;
(2)操作某些電動工具時應配戴高壓絕緣手套;
(3)進行搬運、拆除等容易傷及手部的工作時應配戴橡膠涂層手套。
9)口罩
對于某些灰塵較多或具有刺激性氣味的工作(如噴錨)必須配戴口罩。
10)高空作業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包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空作業。
十三、動火作業
(一)、電焊
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注意以下幾方面:
(1)檢查焊機是否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焊機的所有外露帶電部分,必須有完好的隔離防護裝置,焊機的接線柱、極板和接線端應有防護罩,電源線、焊把線、地線接頭處不能有裸露現象,電焊機必須安設保護性接地。焊把必須完好,地線必須使用專用鉗子;
(2)工作區域必須進行圍護,將易燃物品清理;
(3)設置一定數量的合格滅火器;
(4)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戴頭戴式焊接面罩,戴專用焊接手套;
(5)工作地點潮濕時,地面應鋪有橡膠板或其他絕緣性材料;
(6)工作時防火員必須在場;
(7)焊接完畢后要仔細檢查工作區域,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去。
(二)、氣割
進行氣割作業時,必須注意以下幾方面:
(1)工作時氧氣、乙炔氣瓶必須直立放置并固定在穩定的物體上,同時兩個氣瓶要分開5m左右放置并遠離其他動火作業,移動氣瓶時必須使用專用小車;
(2)乙炔氣瓶必須有回火裝置;
(3)表盤必須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
(4)管子不能有破損,連接處要使用專用卡箍,不能用鐵絲或其他東西捆綁;
(5)工作前清理工作區域內的易燃物品,并對工作區域進行圍護;
(6)設置一定數量合格的滅火器;
(7)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戴專用防護眼鏡、專用工作手套;
(8)工作時防火員必須在場;
(9)工作完畢后,必須仔細檢查工作區域,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去。
十四、施工臨時用電
1、配電箱
(1)總配電箱應設置在靠近電源的地點,分配電箱應設置在用電設備或負載相對集中的地方;
(2)配電箱必須防雨、防塵,箱門必須配鎖;
(3)配電箱內的電器設備必須完好可靠,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空氣開關及漏電保護器
必須按規范進行安裝和使用;
(4)配電箱必須有接地線,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制,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
(5)所有配電箱必須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檢查和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
2、臨時線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臨時線纜必須完好,不能有破皮、裸露現象,所有線纜必須架空,架空高度2米以上。
3、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示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色規定為:紅、藍、黃、綠四種顏色。
紅色:表示禁止、停止,主要用于禁止標志,停止信號。
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主要用于指令標志,如:必須配戴個人防護用具。
黃色:表示警告、注意,主要用于警告標志。
綠色:表示提示安全狀態,主要用于提示標志、安全通道等。
4、紅色警示帶
用紅色警示帶進行圍護的區域表示該區域危險,禁止進入或穿越(主要用于爆破作業區域隔離)。
5、黃色警示帶
用黃色警示帶進行圍護的區域表示該區域危險,提示注意安全。
十五、施工現場防火
1、施工現場明火作業,需經項目部批準,做好防護措施并派專人看火(監護)后,方可操作。
2、每日作業完畢或焊工離開現場時,必須確認用火已熄滅,周圍無隱患,電閘已拉下,門已鎖好,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
3、焊、割作業不準與油漆、防水、木料加工等易燃、易爆作業同時上下交叉作業。
4、高處焊接下方設專人監護,中間應有防護隔板。
5、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區,特別是在易燃、易爆物周圍,嚴禁吸煙。
6、施工現場電氣發生火情時,應先切斷電源,再用沙土,二氧化碳、或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不要用水及泡沫滅火器進行滅火,以防止發生觸電事故。
7、施工現場放置消防器材處,應設明顯標志,夜間設紅色警示燈,消防器材需墊高放置,周圍3M內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8、當現場有火險發生時,不要驚慌,應立即取出滅火器或接通水源撲救。當火勢較大,現場無力撲時,立即撥打119報警,講清火警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十六、各工序工種作業安全規定
1、混凝土施工安全規定
1)離地面2米以上澆灌時,不準站在搭頭上操作,如無可靠的安全設備時,必須戴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
2)使用振動振動棒前應先檢查電源電壓,輸電必須安裝漏電開關,保護電源線路是否良好。
3)電源線不得有接頭,機械運轉應正常。振動棒移動時不能硬拉電線,更不能在鋼筋和其它銳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斷電線而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4)使用振動棒的工人應手戴絕緣手套,腳穿絕緣橡膠鞋。
5)夜間施工時,應注意接好燈,確保照明充足;
6)嚴禁安全帽放在一邊不佩戴。
7)所有的工人都不得從高處向下扔擲模板、工具等物體。
8)嚴禁操作人員在酒后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9)灌注中內模施工觀察時,使用安全電壓行燈行走;
10)灌筑作業專人指揮,操作人員統一調配,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采取處理措施;
11)施工完畢后,罐車清理必須到指定的沉淀池清理,沉淀池內的廢水必須經過處理,達到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放。
2、鋼筋班組規定
1)鋼材、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品種分別堆放整齊。制作場地要平整,操作臺要穩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
2)拉直鋼筋,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結實牢固,拉筋沿線2米區域內禁止行人。人工絞磨拉直,禁止用胸、肚接觸推桿;并緩慢松解,不得一次松開。
3)展開圓盤鋼筋要一頭卡牢,防止回彈,切斷時要先用腳踩牢。
4)焊接鋼筋時,焊機應設在干燥的地方;焊機要有防護罩并放置平穩牢固,電源通過漏電保護器,導線絕緣良好。
5)電焊時應戴防護眼鏡和手套,并站在膠木板或木板上。電焊前應先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停工時,確認無火源后,方準離開現場。
6)鋼筋切斷機應機械運轉正常,方準斷料。手與刀口距離不得少于是15cm。電源通過漏電保護器,導線絕緣良好。
7)電機外殼必須做好接地,一機一閘,嚴禁把閘刀放在地面上,應掛1.5m高的地方,并有防雨棚。
8)嚴禁操作人員在酒后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9)每個工人進入施工現場都必須頭戴安全帽。
10)用的機具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安全作業規程;
11)用切斷機下料時,使用前必須檢查切斷機是否完好、處于工作狀態。機械未達到正常轉速時,不得切料。切料時應注意觀察刀片來往空隙,雙手握緊鋼筋迅速送入,并向定刀片一側壓緊,不準兩手分布在刀片附近送料;
12)禁止切斷直徑超過機械銘牌規定的鋼筋,多根鋼筋一次切斷時,必須換算鋼筋截面;切斷端料時,手握一端的長度不得小于40cm,貼近刀片的手與刀片之間至少保持15cm以上的安全距離,所以鋼筋長度小于30cm時,切斷前必須用合適的套筒或夾具壓住短頭,防止回彈傷人;
13)機械運轉中,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斷頭或雜物,鋼筋擺動范圍及刀口附近,嚴禁任何人員站立;
14)用彎曲機時,更換轉盤上的固定木楔或彎心時,應在運轉停止后更換,彎曲帶銹皮的鋼筋,必須戴好防護鏡;
15)彎曲機、切斷機、電焊機等機械設備發現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切斷停車檢查、修理,在正常使用完后應及時切斷電源;
16)材料及加工料堆碼整齊,加工廢料集中處理。
17)工作人員應及時按施工要求配戴必需的防護用品,作業人員必須是經培訓合格的在崗人員。鋼筋焊接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電工
1)電工作業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工嚴禁進行電氣作業。
2)電工作業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酒后不準操作。
3)所有絕緣、檢測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并應定期檢查、校驗。保證正確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處,必須保證可靠電氣連接。保護線PE必須采用綠/黃雙色線,嚴格與相線、工作零線相區別,不得混用。
4)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維修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88)(以下簡稱《規范》)的要求。
5)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
6)定期和不定期對臨時用電線路的接地、設備絕緣和漏電保護開關進行檢測、維修,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并建立檢測維修記錄。
7)施工現場照明應采用高光效、長壽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場所不得只裝設局部照明,對于需要大面積的照明場所,應采用高壓汞燈、高壓鈉燈,燈頭與易燃物的凈距離不小于0.3m。施工現場、宿舍內嚴禁使用碘鎢燈取暖、照明。
8)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線上燈具和插座數不宜超過25個,額定電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斷器或自動開關保護。
9)一般施工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燈具,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應選用螺口燈頭。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頭相連的一端,零線接在與螺紋口相連的一端。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做保護接零。單項回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10)施工現場的照明燈具應采用分組控制或單燈控制。
11)架空線路的干線架設 ( 380/220V ) 應采用鐵橫擔、瓷瓶水平架設,檔距不大于35m,線間距離不小于0.3m。
12)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導線。架空絕緣銅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10mm2,在跨越管道的檔距內,銅芯導線截面積不小于16mm2,導線不得有接頭。
13)架空線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過路線的最下一層不低于6m。多層排列時,上、下層的間距不小于0.6m。高壓線在上方,低壓線在下方。
14)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15)有接頭的電纜不準埋在地下,接頭處應露出地面,并配有電纜接線盒(箱)。電纜接線盒(箱)應防雨、防塵、防機械損傷,并遠離易燃、易爆、易腐蝕場所。
16)電纜穿越構造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m高度至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
4、電焊工班組規定
1)必須遵守焊、割設備一般安全規定及電焊機安全操作規程。
2)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3)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4)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5)嚴禁在帶電和帶壓力的容器上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6)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孔口打開。
7)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檔板等隔熱措施。
8)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索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9)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或采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好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1)多臺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
12)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13)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4)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5)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工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5、氣焊班組規定
1)施焊地有易燃、易爆物,必須清除、覆蓋、隔離。
2)乙炔瓶、氧氣瓶應有防震圈,旋緊安全帽,防止爆曬。
3)乙炔發生器必須設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保險鏈。
4)高、中壓乙炔發生器,應可靠接地,壓力表及安全閥應定期檢查。
5)乙炔發生器不得放置在電線正下方,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距易燃、易爆物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
6)不得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高。
7)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施放在物件或地面上。
8)嚴禁在帶壓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帶電設備應先切斷電源。
9)在儲存易燃、易爆及有毒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接時,應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10)工作完畢后,應將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并將膠管、焊槍,儀表收拾干凈。
11)檢查操作地點是否可以引起火災,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去。
6、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定
1)作業基準面距地面(或下一工作面)二米以上,且有垂直墜落可能的作業,均為高空作業。凡進行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遵守本規程。
2)雙層作業時,上下層人員應取得聯系,互相應錯開位置。必要時,須設可靠的保護隔板或罩棚、防護網,上下層方可同時作業。不同工程多層同時作業時,應加強聯系,防止物體落下傷人。
3)凡參加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經醫生體檢合格,方可進行高處作業。對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視力和聽力嚴重障礙的人員,一律不準從事高處作業。
4)凡參加高空作業人員,應在開工前組織安全學習,并經考試合格。
5)參加高空作業人員應按規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衣著符合高處作業要求,穿軟底鞋,并要認真做到“十不準”:
(1)不準違章作業;
(2)不準工作前和工作時間內喝酒;
(3)不準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
(4)不準隨意往下面扔東西;
(5)嚴重睡眠不足不準進行高處作業;
(6)不準打賭斗氣;
(7)不準亂動機構、消防及危險用品用具;
(8)不準違反規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
(9)不準在高處作業區域追逐打鬧;
(10)不準隨意拆卸、損壞安全用品、用具及設施。
6)在高空作業條件較差時,避免單人單獨操作;
7)施工人員必須樹立牢固的風險、危險意識,這一點對保護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十分重要。因為風險,危險普遍存在于高處作業整個施工過程中。任何看似平常的小事、小活,里面都存在著危險。
8)高空作業人員隨身攜帶的工具應裝袋精心保管,較大的工具(手錘、千斤頂等)應放好、放牢,施工蔚藍色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響通行的地方,必要時要捆好。
9)吊裝施工危險區域,應設圍欄和警告標志,禁止行人通過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10)高空作業時,對施工機具和材料要有保護措施,避免掉落;嚴禁向下丟棄廢物;
11)夜間進行高處作業時,配足有照明設備,有空洞地區要設有明顯的標志;
12)高空作業附近有高壓線時,應先拆除或采取防護措施。
13)盡量避免重疊作業,必須重疊作業時,要有可靠的隔離措施。
14)對高空帶電、重要危險性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7、起重機安全操作規定
1)起重機應有專人開車,司機應經過專門的訓練,熟悉本機的結構特點和操作方法,并經考試合格后發給合格證書,才允許開車,嚴禁非司機開車;
3) 司機工作時,只聽地面專門人員指揮(并且只能有一人指揮)。但無論什么人發出停車信號時均應停車,查明情況再開車;
4)每日每次開車前,必須檢查所有的機械和電器設備是否良好,操作系統是否靈活,并按規定對設備進行潤滑;
5)每班第一次吊運物品以使吊運接近額定負荷的物品時,司機應先將重物升至不超過0.5m高度,然后下降到接近地面時制動。
6)禁止傾斜吊運物品、禁止超負荷使用
7)起重機吊運物品時,應鳴鈴讓人躲開或繞開,禁止從人頭頂通過,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警告信號(電鈴)。
8)禁止人隨物品一起升降。
9)起重機吊重重物時,不允許長時間吊重于空中停留,司機和地面指揮人員不得離開。
10)起重機檢修時應切斷電源,且掛“有人檢修”牌子,以免誤開車造成重大事故。
11)露天不工作時,應當夾緊夾軌器,防止滑溜。
12)在高處吊裝施工時,密切注意、掌握季節氣候變化,遇有暴雨,六級及以上大風,大霧等惡劣氣候,應停止露天作業。
十七、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安全生產八條規定
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安全生產八條規定
1、必須證照齊全,確保廠房符合安全標準和設計規范,嚴禁違法使用易燃、有毒有害材料。
2、必須確保生產工藝布局按規范設計,嚴禁安全通道、安全間距違反標準和設計要求。
3、必須按標準選用、安裝電氣設備設施,規范敷設電氣線路,嚴禁私搭亂接、超負荷運行。
4、必須辨識危險有害因素,規范液氨、燃氣、有機溶劑等危險物品使用和管理,嚴禁泄漏及冒險作業。
5、必須嚴格執行動火、臨時用電、檢維修等危險作業審批監控制度,嚴禁違章指揮、違規作業。
6、必須嚴格落實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嚴禁從業人員未經培訓合格上崗和需持證人員無證上崗。
7、必須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和檢測報警等裝置,嚴禁作業場所粉塵、有毒物質等濃度超標。
8、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嚴禁堵塞、鎖閉和占用疏散通道及事故發生后延誤報警。
請大家牢記:
每一個安全事故的教訓都是慘痛的,每一個安全事故的發生都有其必然性和偶然性。
事故無大小之分。身邊的一些小事或小疏忽,完全可能引起巨大的事故和損失。只有安全,才是效益。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