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人應熟知普通工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施工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作業。
二、挖掘土方,兩人操作間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采用挖洞的操作方法。
三、開挖溝槽、基坑等,應根據土質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時設置固壁支撐。挖出的泥土應堆放在溝邊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過1.5米。
四、吊運土方、繩索、滑輪、鉤子、籮筐等應完好牢固,起吊時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五、拆除固壁支撐時,應自下而上進行,填好一層,再拆一層,不得一次拆到頂。
六、使用蛙式打夯機,電源電纜必須完好無損。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夯打電源線。在坡地或松土處打夯,不得背著牽引打夯機。
七、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車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八、從磚垛上取磚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禁止一碼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磚和半磚應分開傳送。
九、腳手架上放磚的高度不準超過三層側磚。
十、車輛未停穩禁止上下和裝卸物料,所裝物料要墊好綁牢。開車廂板應站在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