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要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任何時間、地點都要強調安全生產,安全施工是關系到施工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大事。當生產任務與安全工作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待安全措施落實后,才能再進行生產,決不可能有冒險的思想行為堅持生產。所以要做到預防為主,把事故和職業病消滅在萌芽之中,確保安全生產。大家都知道“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一貫指導方針。安全和質量相互聯系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孤立地存在。特別是在某些生產活動中,如果沒有起碼的安全條件,生產根本無法進行。搞好安全才能使勞動者健康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二、落實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
認真落實國家《建筑法》、《勞動法》、《安全法》,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產管理中第三十六條規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健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筑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必須依法加強對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建筑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定廢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勞動法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經過學習法律法規的規定,每個人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把預防事故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每個公民要學法、執法、守法,不能違法。
學習“二標準”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二標準是指:JGJ59-1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筑工會安全監督檢查評分標準》,二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執行標準,也是國家標準,是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的規范,并有國家頒布的強制性標準,規范規定了人們在生產過程中的行為規則,什么是規范的,什么是不規范的,以及在什么樣的情況下必須怎么做,不應該怎么做。等一系列規定,我們一定要按規范去做,才能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
三、落實職責、加強勞動保護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最基本的一項安全管理制度,也是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企業崗位責任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企業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和生產工人在生產過程中應負的安全責任的一種制度。通過貫徹執行使企業的領導和廣大職工明確職責,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共同努力為更好地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安全和文明生產。
加強勞動保護工作,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我公司的一貫方針,安全生產工作是關系到每個職工的生命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的大事,同時,要樹立“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的思想,堅持“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
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以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為依據,把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到生產中,分公司每月進行月檢、項目部堅持旬檢,班組堅持日檢,發現隱患及時清除和整改,把一切事故苗頭和隱患消滅在萌芽中,做到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四、預防火災事故的急救
當發生火災時,先要將附近的電源切斷,查看什么樣的起火,如電源起火,要使用干粉和1211滅火器,材料類起火要用泡抹滅火器滅火,要對準下藥,如果火勢嚴重的情況下,迅速撥打119電話,通知消防隊來樸救,打電話時要告訴地址,具體位置,盡力搶救傷員,聯系急救中心,電話120,盡量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要保護現場,使分析失火原因提供有利條件,取得第一手資料,同時配合有關部門協助提供有力的依據。
五、現場機具使用要求
為了滿足施工要求,現場要使用各類型的機具,挖掘機、運輸車輛、微型手動機具等陸續進到施工現場,為施工生產發揮出巨大的作用。為了安全,必須做到。
1、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地、國家及以上勞動部門簽發的有效合格證件,方能上崗操作,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患有不適應病癥和生理缺陷者不能上崗,嚴禁無證和非操作人員操作。
2、各類型機具應性能良好,安裝牢固,運輸機械應有進場驗收,并填寫交驗記錄,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機具施工位置,周邊應作好防護,專人負責,專人操作,無關人員禁止入內,作業范圍內,嚴禁無關人員串入,防機械設備傷人。
4、操作人員應懂技術、懂性能、懂構造、懂原理、會維修,會操作,嚴禁超負荷運行和帶病運轉,造成機械過早降低能力和不應該發生的機械事故。
5、防止一切機械傷人的事故發生。
六、現場機械使用要求
1.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的自動控制機構、各種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新購或經過大修、改裝和拆卸后重新安裝的機械設備,必須按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和相關的技術試驗規程的規定進行測試和試運轉。
4.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作業。
5.機械設備應定期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捕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其使用。
6.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或駕駛執照、司爐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7.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人作業區和操作室內。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8.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工作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處作業必須掛好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嚴禁從高處投擲物件。
9.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10.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1.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提供道路、水電、臨時工棚或停機場地等必須的條件,并消除對機械作業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必須設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作業時,機械設備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備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13.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配電所、乙炔站、氧氣站、空壓機房、發電機房、鍋爐房等場所。上列場所應按消防規定的要求設置各種防火消防器材及工具,其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14.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5.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七、現場臨電施工要求
為了保證施工生產正常有序,保質保量的進行,現場臨時施工用電必須按規行事,以保證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
1、操作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具有相當的文化程度,具備相應的電工作業安全技術,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并有一定的實踐經驗,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地、市及以上勞動部門簽發的合格有效證件,方能上崗操作。嚴禁無證和非操作人員操作。
2、現場臨電施工,應實地勘察,必須有施工方案按施工方案,進行操作,嚴禁違規。
3、嚴格執行部頒標準,三相五線一定要到位,至少達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配電箱,開關箱布置要合理,嚴格“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度。
4、安全用電:電是有一定規律的,我們要掌握它,按它的規律,利用它為生產服務,如果違背它,違規操作,違反科學的原理,會造成不良后果。如果應用不當,電會傷人,還會引起火災和爆炸等重大事故的發生。
5、管理要跟上,上下一起抓。專人負責,明確職責,狠抓一個“嚴”字,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