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內容:安全生產須知
一、教育和培訓的重要性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成功實施,有賴于施工現場全體人員的參與,需要他們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保證他們得到適當的教育和培訓,是實現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有效運行,達到安全生產目標的重要環節。遵守“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和工作程序。
安全生產須知:
(1) 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2)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3) 在沒有防護設施的2m高處、懸崖或陡坡施工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4) 建筑材料和構件要堆放整齊穩妥,不要過高。
(5) 危險區域要有明顯標志,要采取防護措施,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6) 特殊工種(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樁司機和指揮、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7) 施工現場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腳和易滑、帶釘的鞋和赤膊操作。
(8) 不得擅自拆除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件。需要拆除時,必須經過加固后經施工負責人同意。
(9) 施工現場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措施并有明顯標志。
(10)不準隨意開動一切機械,操作時思想要集中,不準開玩笑,做私活。
(11) 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桿上休息和在腳手架上睡覺。
(12) 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3) 拆下的腳手架、鋼模板、軋頭或木模、支撐,要及時整理,圓釘要及時拔除。
(14) 工具用好后要隨時裝入工具袋。
(15) 不準在井架內穿行;不準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漿、混凝土等雜物;吊籃不準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籃必須放在地面處,且切斷電源。
(16) 要及時清掃腳手架上的霜、雪、泥等。
(17) 腳手板兩端間要扎牢,防止空頭板(竹腳手片應四點扎牢)。
(18) 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c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禁止兩人同時在梯上作業。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護或設備圍欄。
(19) 人字梯中間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準人坐在上面騎馬式移動。
(20) 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高空作業與地面的聯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
(21) 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禁止工作人員隨同運料的吊籠與吊物一起上下。
(22)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23)夜間施工必須要有充分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