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故形成機理
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共同偶合形式的。間接原因是安全管理上的缺陷,后者雖是間接原間,但它卻是背景因素,而且是事故發生的本質原因。
從事故形成機理看,我們要保證安全生產,除必須依靠科學的安全管理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外,應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使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群眾,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科學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國家和企業各項安全生產法令、規程和規章制度。下面專講建筑工人在施工生產中應注意事項和一些安全操作規程。
二. 一般規定
工人入場安全教育主要根據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3)城勞字第333號文印發的《國營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和國家建工總局(80)建工勞字第24號文印發的《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施工中一些實際情況進行的。
1. 參加本企業生產的職工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搞好安全生產。
2. 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上班。
3. 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包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質量的操作規程等,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 聽從班組長和現場施工員的指揮,服從分配,團結一致,共同完成好生產任務。
三. 施工現場:
5.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腳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鞋上高空。
6.施工現場的各種設施,“四口”防護,安全標志、警示牌,安全操作規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挪動,要移動必須經現場施工現場負責人同意方可。
7.施工現場設的交通指示標志,不得隨意拆拿;場內工作要注意車輛來往及機械吊裝。
8.不得在工作地點或工作中開玩笑、打鬧以免發生事故。
9.不得帶小孩進入施工場地,不得叫小攤販進入工地賣點心。
10.起重機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從起重臂下或吊物下通過。
11.井字架搖頭扒桿回轉半徑以內(一般7M)非操作人員不得進入、當重物升空后任何人不得從吊物不通過。
12.井字架吊籃在運行中,任何人不準將頭、手、身體伸入井架內,吊籃升空后不得從吊籃下通過,吊籃未停穩前任何人不得入內取物。
13.乘坐人貨電梯,應待電梯停穩后,按順序先出后進,不得爭先恐后,不得站在危險部位候梯。
14.砂漿機在運轉時,機筒口的灰漿不準用砂鏟、掃帚刮掃,砂漿機料口的防護柵要完好,不準站在砂漿機的防護柵上倒水泥,以防工具或腳滑進砂漿機造成事故。
15.砼攪拌機在運行中、任何人不得將工具伸入筒內滑料,進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過或停留。
16.現場電源開關、電線線路和各種機械設備。非操作人員不得使用。
17.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電源線要架空。
四. 高處作業:
18.什么叫高處作業:根據GB3608?3,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指的是在建筑、設備、作業場地、工具設施等的高部位作業,亦包括作業時的上下攀登過程。
19.凡是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上高處作業的,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20.上高處作業前應檢查所要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所攜帶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隨用隨取。操作前應檢查操作地點是否安全,道路是否暢通,防護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應將所使用工具收回,以免掉落傷人。
21.高處作業,不準上下拋擲工具、材料等物,不得在高處作業下主操作,如確需要上下交叉作業必須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
22.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懸崖和陡坡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3.遇有惡劣氣候,風力在六級以上時,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
24.暴風雨過后,上崗前要檢查自已操作地點的腳手架有無變形歪斜。如有變形及時通知班組長或施工員,派人維修,確認安全后方可上架操作。
25.不得站在磚墻上或其他危險部位安模、砌墻、劃線、刮縫等。
26.在外腳手架未搭設前,或在外墻沒有任何防護的情況下,不得從事外墻安裝模板,砌墻作業。
27.登高作業都應從規定的斜道或扶梯上下,嚴禁跳躍或攀登腳手架桿、井字架或利用繩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隨同運料的吊籃吊物上下。
28.在高處或腳用架上行走,不要東張西望;在休息時不要將身體倚靠在欄桿上,更不要坐在欄桿上休息,不準在腳手架上午休。
五. 吊運、堆放材料:
29.現場材料堆放要整齊穩固成堆成垛,搬運材料,半成品等到應由上而下逐層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從中間抽取,以免造成倒垛傷人毀物事故。
30.吊運零星材料,應用吊籠,吊運砂漿應用材料斗,并不得裝得過滿。
31.用斗車運送材料,行走中兩車距離應大于2M,坡道應大于10M。
六. 使用腳手架
32.腳手架、腳手架的防護欄桿邊墻點、剪刀撐以及其他防護設施,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移動。如因施工需要必須經施工負責人批準方可拆除或移動。并采取補救措施,施工完畢或停歇時要立即恢復原狀。
33.搭設內架不得有臨時觀點,不得隨便用定型模板,未安裝的門窗框、扇。臨時靠坪設架。單排架子橫桿一般不準架在已安裝的門窗框扇上。
34.單排架搭在窗臺上的橫桿應設墊木,并不得壓在窗扇上,壓在門窗中樘上的橫桿下應設支撐,并固定年固。不準用53加侖油桶相疊搭架使用。
35.內腳手架寬度不應小于60CM,立桿間距離在150~200CM以內。使用活動鋼筋(管)人字架,如有變形應先調直后使用,活動架堅起后,應掛上撐鉤。
36.所有內架搭設必須牢固,不得有探頭板,(架板一端伸出橫桿長度大于20CM為探頭板)。不使用5×10模骨當架板,架上只準堆放少量材料和單人操作。
37.半架寬度不得小于40CM,高度不得超過60CM,并須和架內側立桿綁扎牢固。
38.架上用木凳搭設半架應固定牢靠,兩只凳腳底端用木板連在一起,以保持凳子在架板上的平穩和架板受力均勻,只準站人操作。
39.室內粉刷架不得用單桿斜靠墻上吊繩設架操作。
40.高外作業不準用磚頭墊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墊磚站人操作。
41.鋼架板在使用前應檢查有無斷裂或缺少拼板;竹木架板使用前要檢查有無腐爛、斷裂。
七. 使用梯子
42.梯子(木):
(1)使用梯了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權用,梯子橫檔(踏板),不得小于4×45CM,踏板間距以30CM左右為宜;梯梁斷面應大于3×8CM ,長度不得超過5M,木梯寬度不得小于30CM。
(2)使用梯子時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子與地面夾角以60~70度為宜(GB7059.1-86規定為75±5°)。
(3)梯子上部第二個踏板為最高安全站立高度,第一個踏板不得站人或超過,
(4)梯子上只允許一人操作,梯子上有人不準移動。
(5)人字梯(折梯)在梁中應設撐桿(鉤)并能鎖固。
(6)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護或設置圍欄。
八. 雜物清理
43.清理安全網,如須進入安全網,事前必須先檢查安全網的質量,支桿牢是否牢靠,確認安全后,方可進入安全網清理。清理時一手抓住網筋,一手清理雜物,禁止人站立安全網上,雙手清理雜物或往下拋擲。清理雜物時,地面應設監護人,禁人入內,或是加設圍欄。
44.在建工程每層清理的建筑垃圾余料應集中運至地面,禁止隨便由高層往下拋擲,以免造成塵土飛揚和掉落物傷人。
九. 防火防爆
45.不準在臨時工棚內使用電爐、煤油爐,不準任意設灶。
46.在易燃、易爆場所工作,嚴禁明火、吸煙等。
47.消防器材、用具、砂堆、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他用或移動。
十.夜間施工
48.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燈光、照明燈具應架高使用。室內不低2.5M ,室外不低于3M,線路應架空,導線絕緣應良好,燈具不得掛或綁在金屬架上或腳手架和樹上。
49.在臨時工棚和宿舍內使用的照明電燈根據消防規定以60W以下為宜。
50.非電工不得亂拉亂接或隨便移動電源線和照明燈具。
補充教育:
接受教育人: 教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