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特種設備司機、場內機動車駕駛員等特殊工種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沒有取得操作證不得上崗從事特種作業。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及復審等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規定。上崗前需經物設或安全管理部門再培訓,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時間為每個季度不得少于一次,每次教育時間為4小時,培訓教育主要內容:
1、學習掌握本工種作業的基本知識。
2、本崗位職責、特種作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隱患和安全注意事項、曾發生過的典型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3、特種作業崗位的安全技術要領、安全操作技能和規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4、各種特種作業對環境條件、員工身體素質、技術素質的具體要求,安全防護用品和設備的配置、維修和正確使用方法等。
5、與本崗位有關的應急救援預案的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等。
安全培訓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訓的形式,由物設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組織編制年度培訓計劃,報項目部分管安全領導審批。培訓教材可選用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專用教材,也可由工區工程技術、物設、安全管理部門組織自行編制培訓教材,選用或自編教材應涵蓋主要培訓內容。每次培訓均形成《安全培訓教育記錄》、培訓教材、考核試卷和培訓人員成績單。上述記錄由項目部物設和安全管理部門兩家保存。未經培訓考核合格的特種作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