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建設業得到迅猛發展,已成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最為活躍的熱點之一。近年來,我市房地產開發和高層建筑越來越多,建筑業從業人員逐年增高,其中大部分一線工人來自農村,建筑業為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提供了一個大市場,但是農民工整體綜合素質卻令人擔憂,特別是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都偏低,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一、目前我市建筑業農民工的基本情況
1.農民工成為建筑業勞動力的主體。建筑業企業自去年按照新標準資質就位和進一步股分制化后,已逐漸轉變成管理型企業,一線工人都由市場化的班組或勞務分包單位提供,大多數由農村剩余勞動力組成。據統計農民工約占建筑業從來人員的80%。我市約有農民工近3萬人。
2.農民工受教育情況。我市建筑業農民工主要來自江西、四川、貴州、重慶等省市的農村及偏遠山區,大多數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整體文化素質低,安全知識薄弱,基本上沒有參加崗前培訓,放下鋤頭就拿起瓦刀,不具備建筑業應有的基本常識和相關技能。
3.農民工隊伍的管理。農民工主要以勞務形式進入建筑工地,由班組長或包工頭組織形成一個個流動隊伍,以簽訂勞務分包進入工地施工,農民工無需任何有效證明均可被聘用直接從事施工作業,而這些勞務分包單位的管理者安全觀念淡薄,缺乏對所屬民工的必要培訓教育,管理無序,人員不穩定,流動性大,安全教育基本上是空白,而承建商又未真正將這些農民工納入其內部的安全教育工作,因此給安全生產帶來很多不利的影響。勞動部門對崗前的培訓教育考核也無法得到落實,行業監督管理部門主要監督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教育培訓的對象也多是企業管理人員或現場管理人員,監督的對象是企業的安全保證體系,對這些流動隊伍的安全教育培訓涉及較少。
4.農民工與事故的關系。農民工已成為建筑施工的主力,建筑施工第一一的各工種絕大部分由農民工承擔操作,他們的生產行為是否安全直接影響著建筑行業安全生產的形勢。從全省2003年發生的41起四級以上的施工傷亡事故來看,死亡的42人中全是一線農民操作工。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大部分是由違章操作,冒險蠻干,究其原因,主要是農民工缺乏必要的崗前安全培訓,沒有掌握應有的安全操作技能,對大規模的工業化施工缺乏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的重要性認識,所以他們既是事故的肇事者,也是事故的直接受害者。
二、農民工隊伍培訓的現狀。
國家和建設部對建筑業勞動者就業前的培訓教育工作十分重視,在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提出了相關的要求,《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均有相關條款規定,特別是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之一是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這些法律、法規的出臺促進了農民工上崗前的勞動教育培訓。但是從目前情況來看依然存在許多問題:
1.總承包施工企業已沒有基本施工隊伍,成為管理型企業,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對農民工的安全教育缺乏責任感,認為是屬于勞務分包隊伍自己的事,安全生產只是掛在口頭上,沒有落實到行動中。
2.目前我市僅有2家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其他的均是游兵散勇,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游擊隊伍,因此各分包隊伍自身的安全教育培訓已成為盲區,這些工作將由總承包施工企業承擔,大部分總承包施工企業不愿承擔責任。
3.行業管理部門由于受到人員、資金等不足限制,只能針對行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開展培訓教育,對龐大的農民工無能為力,滿足不了需求,基本工種如鋼筋工、模板工、砼工、泥水工、架子工、電工、機械操作工,普通工等均缺乏系統培訓教育,又由于管理部門權限的劃分,造成一些特殊工種無法正常培訓上崗,如建筑機械操作工、塔吊司機、施工電梯司機、井架操作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