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內容: 2012年度(二級)安全教育內容
今天由項目部對大家進行二級安全教育,就路橋施工的特點和當前的安全生產形勢,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講解介紹和一些要求。
一、 路橋施工的特點和當前的安全生產形勢
1、是路橋的施工特點和當前的安全生產形勢 分為5塊內容
①.工程建設最大的特點就是產品固定,這是它不同于其他行業的根本特點。 ②. 流動性大是路橋施工的又一個特點。 ③.露天高處作業多,工人常年在室外操作。 ④.手工操作,繁重的勞動,體力消耗大。 ⑤. 路橋產品的多樣性,施工過程變化大,規則性差。
2、入場安全教育的意義和必要性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員安全素質、實現安全生產的基礎。通過安全教育,提高企業各級管理人員和廣大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增加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技術操作水平,增強自我防護能力,因此必須加以重視。安全工作是與生產活動緊密聯系的,只有加強安全教育工作,才能使安全工作不斷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大批的農民工從事路橋施工作業,部分分包隊還出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并把每項工作都層層分包出去,使工人出現冒險蠻干的行為,傷亡事故必然增多,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沒有跟上,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素質差等。《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都說明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安全教育工作已慢慢走上正軌,因此,強化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三、介紹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程、標準的相關內容
介紹講解《刑法》第134條,《勞動法》第55、56、93條,《安全生產法》第6、21、36、37、83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5、32、33、37、38條,《路橋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法律、法規、規程、標準等相關內容。如《勞動法》第54條規定:“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安全生產法》第47條規定:“作業人員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作業人員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3條規定:“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全體施工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通過法律、法規的學習全體施工人員要了解從事路橋施工的權利和義務,做到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并認真履行自己的義務,做到學法、懂法、守法。
四、路橋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方針
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觀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按照“公司統一領導、部門監督管理、分(子)公司主管,項目全面負責、員工積極參與”的安全生產管理模式,以人為本,進一步明確和落實責任,逐步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
五、針對工地易發生的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等事故講解如何做好預防和救援工作。
六、公司對施工人員實行身份化管理,按照上級要求與施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工傷保險和工資卡,所以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持有效的身份證件,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全體施工人員要認真貫徹我國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
針,杜絕麻痹大意思想,施工中時刻牢記安全生產,做到“三不違反”和“三不傷害”確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