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焊接設備必須有完整的防護外殼,一、二次接線端子板完好且有保護罩,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二、露天作業現場的電焊機必須設防雨裝置,并備有消防器材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三、焊接現場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氧氣瓶、乙炔發生器(乙炔瓶)、木材等易燃物品。
四、接地線和手把線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帶有熱源的物品上。地線不得接在管道、機床設備和建筑物金屬構架或鐵軌上、絕緣應良好,機殼接地電阻不大于4Ω。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五、電焊機一次線(電源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二次線(電焊把線)不得超過30米,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其他做回路地線
六、電焊線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穿入防護管內埋入地下。
七、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帶作業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穿絕緣鞋、雨天不得露天施焊。
八、焊接作業時,焊接和配合人員必須采取防觸電、高處墜落、瓦斯中毒和火災事故的安全措施。
九、普通電焊機(交流弧焊機)必須裝設二次降壓保護器和漏電保護器,電源控制裝置必須使用自動開關,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
十、嚴禁在運行中的壓力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嚴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十一、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在容器內焊接時,容器上必須有進、出風口,風口外設置通風設備;容器內的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接時,應兩人輪流作業,外面一人作監護;嚴禁在已噴涂過油漆或塑料的內容內焊接。
十二、高空焊接或切割的,必須掛好安全帶,焊件周圍和下方必須采取防火措施,并有專人監護。
十三、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十四、嚴禁使用破損的電焊把鉗或有破皮的電纜,電焊把線必須采用專用電纜,且接頭不得超過三處。
十五、對焊機的操作把手必須絕緣良好,操作人員站在絕緣墊上進行作業。
十六、嚴禁焊接超過對焊機規定直徑的鋼筋。
十七、乙炔氣管用后需清除管內積水。膠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凍結時,應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嚴禁用火烘烤。
十八、氧氣瓶、乙炔瓶嚴禁放置在高低壓線路下或變壓器旁。
十九、氣焊氣割時,氧氣表、乙炔表、減壓閥、回火阻止器必須齊全有效。
二十、氧氣瓶、乙炔瓶禁止平放臥倒使用,使用時二者之間距離不小于10米。
二十一、清除焊渣、采用電弧氣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二十二、多臺焊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并應有隔光板。
二十三、釷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削釷鎢極時,必須戴手套、口罩,并將粉塵及時排除。
二十四、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端電壓不應大于36伏。
二十五、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二十六、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并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
二十七、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二十八、壓力表及安全閥應定期校驗。
二十九、乙炔氣瓶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
三十、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劇烈震動,并防止曝曬。凍結應用熱水加熱,不準用火烤。
三十一、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三十二、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三十三、鉛焊時,場地應通風良好,皮膚外露部分應涂護膚油脂。工作完畢應洗漱。
本班組崗位責任,工作內容,勞保用品的使用,作業區域主要危險源:(由項目自行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