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教育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單位生產經營負全面責任,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具體指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廠長、經理、礦長、投資人等。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安全生產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經過安全生產培訓,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具體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與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要求一樣,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安全生產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培訓,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礦山、建筑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外,該單位從事生產經營各項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的人員。
生產經營單位對新從業人員,應進行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新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危險性較大的行業和崗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
廠(礦)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教育培訓者應向新從業人員介紹本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形勢,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方面的一般情況,學習有關文件,講解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介紹生產經營單位內特殊危險地點;一般的電氣和機械安全知識教育;一般的安全技術知識和傷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事故教訓的教育,從正反兩個方面來講解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使工人受到安全生產的初步教育。
車間(工段、區、隊)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本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主任或副主任負責,車間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協助。應向新從業人員介紹:本車間的概況,生產性質、生產任務、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特點;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安全生產規程;本車間的危險區域、有毒有害作業的情況,以及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本車間的安全生產情況、問題,以及好壞典型事例等。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應向新從業人員介紹:本班組的生產性質、任務,將要從事的生產崗位性質、生產責任;將要使用的機器設備、工具的性能、特點及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性能、作用和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應遵守的紀律制度;保持工作場所整潔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應注意的事項;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保管;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事故案例教訓。
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進行相應的車間(工段、區、隊)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對從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