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國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工作的深入展開,建筑市場行為逐步規范,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不斷增強,違法違規行為逐漸減少。但是,從國內不斷發生的重大傷亡事故以及施工過程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行為來看,安全生產的形勢還是相當嚴峻的。因此,繼續加強安全法制觀念的宣傳教育,加大執法力度,教育廣大職工增強法制觀念,增強安全意識,增長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仍是十分必要的;而制訂并落實好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對實現安全生產、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將起到極其重要的作用。
一、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重要性
對職工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是讓職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規,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增強職工安全意識的主要途徑,是保證安全生產,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礎。健筑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健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可見,安全教育培訓,不僅是安全工作的需要,更是在貫徹國家法律法規的大是大非問題。
大量事實證明,任何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造成的,而物的不安全狀態也往往是由于人的因素造成的。由此可見,避免安全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的關鍵是人。人的行為規范了,不出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人的安全意識增強了,可以隨時發現并糾正物的不安全狀態,清除安全事故隱患,預防事故的發生。因此,必須通過教育培訓等手段,加強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管理及操作水平,增強自我防護能力,這樣才能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
二、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現狀
盡管安全教育培訓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礎,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途徑,是法律所規定的責任,但是一些建筑施工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卻忽視了對這項工作的落實,從企業的經營者到工程項目負責人,往往只重視施工產值和經濟效益,對安全工作只是被動地應付上級和主管部門的檢查,安全教育培訓更是流于形式,有的管理人員不經過培訓就上崗,新工人不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就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忽視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特別是當前建筑企業有大量的農民工涌入,他們對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和建筑行業的特點不了解,對施工現場的情況不清楚,對安全基礎知識和操作規程沒掌握,在施工生產中自我防范意識較差,如不加強培訓,更容易造成對自己或對他人的傷害,以致于釀成重大安全事故。可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不健全或落實不好,是企業管理中的一大漏洞,是施工現場最大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