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三級教育、特種作業和經常性教育二種形式。
(1)三級教育是指:
第一級:入廠教育。新入廠的職工(干部和工人)或調動工作的工人以及新到廠的臨時工、合同工、培訓和實習人員等在分配到車間和工作地點以前,要由廠勞資部門組織,安全部門進行初步安全教育。其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本廠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企業內部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一般的機械電氣安全知識,入廠安全須知和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經考試合格后,再分配到車間。
第二級:車間教育。是指在新職工或調動工作的工人在分配到車間后進行的安全教育。由車間主管安全的主任負責,車間安全員進行教育。教育內容有本車間的生產概況,安全
生產情況,本車間的勞動紀律和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車間的危險鄰位,危險機電設施、塵毒作業情況,以及必須遵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三級:崗位教育。是指由工段、班組長對新到崗位工作的工人進行的上崗前安全教育。教育內容有工段、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應知應會,崗位工種的工作性質、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點的環境衛生及塵源、毒源、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災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線。
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工人經專試合格,領到安全操作證后,方可獨立進行操作。沒有經過三級教育并考試不合格者絕對禁止獨立操作。
(2)特種作業教育是指對接觸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氣、超重、焊接、司機、鍋護、壓力容器等工種的工人所進行的專門安全技術知識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脫產或半脫產培訓,并經過嚴格考試合格后,才能準許操作。這種培訓至至少每年一次。
另外,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和培訓參加操作的崗位工人和有關人員。
(3)對職工應進行廣泛的經常性安全教育,要在生產過程的自始至終堅持不斷。般的教育方法是班前布置、班中檢查、班后總結,使安全教育制度化。重點設備或裝置大修, 應進行停車前、檢修前和開車前的專門安全教育,安技部門應配合主管部門和檢修單位進行教育,以確保安全檢修。企業應集個力量確保安全檢修。對重大危險性作業,作業前施工部門和安技部門必須按預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能作業。
另外,還要進行必要的“離崗安全教育”、“復工安全教育”等等,以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