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訓是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具體體現,是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安全監督、監察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
回顧近年來的安全培訓工作,我們獲得了一些經驗或體會。在看到安全培訓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培訓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
建國以來,原勞動部和國家經貿委等部門先后頒布了一系列關于安全培訓的法規制度,建立了若干安全培訓中心,頒發了各類人員的培訓大綱,組織編寫了各種安全培訓教材,開展了企業經營者、特種作業人員等各種培訓,初步形成了安全生產培訓網絡。
國家局成立后,以預防和減少各類傷亡事故為目的,以提高安全生產監督監察水平和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為重點,以建立安全培訓體系為目標,加大了安全培訓工作力度,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一是加強了安全培訓法規建設,出臺了一系列法規制度;二是建立了四級培訓網絡,其中國家局認定的全國一級、二級安全培訓機構130所,各省局也認定了一批三級、四級安全培訓機構;三是開展了安全生產監察員、煤礦安全監察員、特種作業人員和煤礦礦長等人員安全資格的培訓和考核;四是組織編寫了《安全生產監察員培訓大綱》、《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通用部分》等大綱以及煤礦安全培訓模塊式教材;五是與日本、美國等國家開展了國際交流與合作。
回顧近年來的安全培訓工作,我們獲得了一些經驗或體會:各級領導對安全培訓工作的重視是抓好培訓工作的關鍵;抓好教材建設、基地建設、師資建設是做好培訓工作的基礎;加強法律法規建設是做好培訓工作的保證;做好培訓工作是安全生產治標又治本的有效措施;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是搞好培訓工作的根本要求。
在看到安全培訓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培訓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
1.培訓工作尚不能適應新形勢下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生產中出現的事故85%以上都是“三違”造成的,主要原因是從業人員素質低、安全意識差、安全管理水平低,這說明安全培訓工作仍然任重道遠。
2.職能交叉,政出多門。不少企業反映,安全監察部門與其他管理部門,在培訓職能的分割中存在爭議,造成企業無所適從。
3.安全培訓監督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培訓市場缺乏有效管理,亂辦班、亂收費、亂發證等現象時有發生,企業不堪重負。
4.一些地方和單位還存在重培訓過程、輕培訓質量,重培訓機構建設、輕企業監督檢查的現象。
5.全國安全培訓工作發展不平衡。目前,大多數國有大中型企業和重點煤礦建有培訓機構,注重安全培訓教育工作,但眾多非公有制中小企業,尤其是小煤礦,根本不重視培訓工作,甚至出現了當天招工,當天下井,當天死亡的事例。
6.培訓理念、培訓方式、培訓手段、培訓數量、培訓質量還不適應當前安全生產形勢發展的需要。
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給安全培訓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國的人才培訓工作緊迫而嚴峻,我們要有強烈的危機感和憂患意識。
1.黨中央和國務院對培訓教育工作特別重視。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了《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強調成人教育要以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為重點。2001年5月召開了全國干部培訓教育工作會議,印發了《2001年~2005年國家公務員培訓綱要》、《2001年~2005年全國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對全國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2002年全國組織工作會議要求我們樹立大教育、大培訓的觀念,放寬視野看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訓,用5年時間把在職干部培訓完畢。“十六大”報告中提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造就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數以千萬計的專門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創新人才”。黨中央、國務院把全民素質教育和干部培訓教育作為一項戰略任務來抓,既給安全培訓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又為安全培訓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2.國家局黨組重視培訓工作,制定了安全培訓“十五”規劃。在確立以“三件大事”為主要內容的新的工作思路中,把安全培訓確立為六大支撐體系之一,制定了全國安全生產培訓體系建設方案,明確了安全培訓工作的指導思想、培訓目標、工作原則、工作格局、工作框架和主要措施。
3.培訓法律、法規制度逐步完善。國家局成立以來相繼出臺有關安全教育培訓法律法規十多部。特別是《安全生產法》出臺后,明確規定了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教育和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的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這些規定為培訓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