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看到一份企業事故通報:一名青工擅自開甩干機加班,觸電身亡;一名焊工不穿絕緣鞋在潮濕的地面上焊接,被漏電擊穿身亡;一名女工在高壓釜的視鏡旁,被高壓崩碎的視鏡片擊中頭部身亡;一名礦工乘罐籠下井,又突然伸腿離開罐籠,信號鈴響、罐籠下降,青工被擠死在井壁……
說來都是不該發生的事,卻因僥幸心理和頭腦無知而作出荒唐舉動。悲劇重復了一個人人皆知的話題,那就是培訓。過去,我們常把“先培訓,后上崗”掛在嘴上,缺少規范化和制度化。如今,《安全生產法》把培訓工作法治化,并明確了培訓對象和要求。
培訓是科學抓安全生產之舉,是治本之策。在企業,不僅僅是一氧化碳,還有粉塵、焊接、噪聲、振動、輻射、用電、溜井、防火防爆等許多方面,只有使經營者和生產者都明確了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設備技術、工業衛生等科學知識,才能實施科學管理,有效防止各類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安全為天,關鍵在預防,預防要有效,培訓須先行。治標必須從治本入手,而培訓正是治本之策,預防之良策。
《中國安全生產報》 (宋平?。?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