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監理部的監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國家有關建設監理的政策,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和政府的有關條例、規定和辦法。
二、項目監理部必須履行監理合同中所承諾的義務和承擔所約定的責任。
三、監理人員應努力鉆研業務,堅持科學的工作態度,以科學數據作為監理工作的依據。
四、除收取監理合同約定的酬金外,個人不得接受業主的額外津貼,施工單位的盈利分成或補貼等。
五、在處理各方面的爭議時,應堅持公平和公正的立場。
六、不允許泄露自己所監理的工作項目需要保密的事項,在發表自己所監理的工程項目的有關資料和論文時,須取得業主同意。
七、虛心聽取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意見,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指導,及時總結經驗,不斷提高監理水平。
監理人員行為規范準則
一、熱愛公司,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加強品德修養。
二、服從管理、加強協作,積極反映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三、工作責任心強,高效優質地完成每項工作。
四、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向社會和用戶提供優質的服務。
六、必須儀表整潔、端莊、大方、得體。語言文明,用詞準確、清晰
七、舉止大方,行為得體,不得無事干擾別人的正常工作,不得做有違職業道德、紀律的事。
八、愛崗、敬業、誠實守信,維護公司形象,不得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