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管所是轄區內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第一責任單位,對轄區內煤礦負有日常監管職責,負責對轄區內煤礦安全生產隱患的檢查、排查和處理,負責轄區內生產礦井、停產整頓礦井和關閉礦井的日常監管。督促煤礦把各項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到實處。主要內容如下:
一、軟件管理方面
1、落實煤礦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完善“三大規程”。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齊配足安全管理人員,落實法人和礦長的安全責任,各煤礦必須配備有資質的技術管理人員。
3、煤礦必須認真執行“四項制度”(礦級領導輪班下井帶班制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入井檢身和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作業人員培訓制度)。
4、煤礦礦長、副礦長、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按要求進行培訓、復訓,是否持證上崗,井下作業人員的培訓是否到位。
5、煤礦“三圖”(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圖、井上下對照圖)是否真實,是否按規定進行交換。
二、煤礦頂板管理
1、采空區密閉墻是否采取編號管理。
2、采空區密閉墻質量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是否存在封閉不嚴漏風現象;對目前已形成的采空區是否進行了有效隔離。
3、煤礦是否存在打開密閉進入采空區偷采行為。
4、煤礦采掘工作面、大巷、順槽支護是否到位。
5、煤礦是否制定切實可行的采空區、火災等重大隱患的防治措施。
三、監測監控系統管理
1、煤礦井下頂板位移及瓦斯、一氧化碳監測監控系統是否安裝到位,監控探頭安裝位置是否合理。
2、煤礦監測監控系統是否運行正常;煤礦機電運輸設備及安全監察儀器儀表是否合格有效,是否按規定要求檢測。
3、煤礦井下監控系統操作人員是否到位,是否實施24小時不間斷監測監控。
4、各項監測監控記錄是否健全、真實。
四、負責對轄區內煤礦可能發生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重點排查,重點監管。
1、負責檢查煤礦是否執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報告是否真實。
2、重點檢查“一通三防”、有害氣體監測、采空區位移監控、頂板支護、礦級領導帶班下井、“三圖”填繪、工人培訓、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制度的落實情況。
3、重點監管煤礦對大面積懸空、瓦斯、火災、煤塵、水患、通風等安全隱患是否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治措施。
4、重點監管煤礦是否存在超定員、超能力、超強度生產現象。
5、超層越界開采。
⑴、煤礦是否存在超層越界開采。
⑵、煤礦各類保安煤柱是否按要求留足。
五、檢查煤礦是否落實上級業務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關閉礦井是否死灰復燃。
六、負責配合培訓單位做好轄區內煤礦礦長、特殊作業人員和入井工人的培訓工作,嚴格執行入井工人準入制度。
七、負責轄區內煤礦發生傷亡事故的上報工作和事故處理工作。
八、負責做好煤礦安全生產技術服務工作。
1、協助煤礦制訂各項規章制度和“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2、協助煤礦做好“三圖”的及時填繪和交換,及時掌握煤礦的采掘現狀。
3、協助煤礦做好井下各系統的完善和先進采煤方法的推廣。
4、協助煤礦做好各種證件的年檢、延期、變更等手續的完善工作。
九、做好煤礦有關情況的收集、統計和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