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內容與要求
1.1執行《企業工作標準》。
1.2按照安全監察條例,對車間的班組進行不定期專業安全抽查。
1.3按照國家規定負責組織上半年、年終兩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參加受檢班組的安全檢查評比工作。
1.4認真督促各班組整改隱患,安全施工,協助班組整改有困難的問題,并及時向領導反映。
1.5掌握各班組的安全技術狀況,檢查督促班組安全操作規程情況。
1.6參加班組發生的重大事故的調查工作。
1.7根據有關規定會同安全生產等有關人員對二級動火方案進行集體審查討論,擬出審查批復意見,報請有關領導審批。
1.8對班組進行安全標準化崗位、標準化個人、標準化現場的達標予以指導。
1.9推廣安全操作和安全監測方面的新技術新經驗,提高現代化管理水平。
2.責任與權限
2.1對安全檢查所提出的不安全隱患準確性負責,有權要求有關人員對不安全問題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2.2對嚴重違章作業人員有制止權,對造成事故責任者有權建議有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
2.3對各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檢查督促和指導權。
3.考核與獎懲
3.1嚴格執行《企業工作標準考核辦法》。
3.2按照安全監察處工作標準考核細則,逐條進行檢查與考核。
車間安全消防組的行為規范
1.工作內容與要求
1.1安全消防組負責全車間安全和消防監察、事故管理、安全技術管理和環境保護工作。
1.2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按車間主任要求,編制車間安全生產長遠規劃和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編制環境保護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1.3組織落實防火責任制度,管理消防設施、器材,嚴格管理火源,消滅火災產生的因素。
1.4宣傳貫徹交通法規,培訓公司機動車輛司機,監理司機月、季、年檢,監督檢查機動車輛管理狀況,交通事故現場調查與處理。
1.5組織新工人和外來學習培訓人員的一級安全教育,并對各車間、班組的二級安全教育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1.6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消防檢查,并組織每季度一次的安全、消防工作檢查和評比活動。對查出的隱患督促進行整改。
1.7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和《企業安全生產強化管理辦法》、規程、規范,實行車間領導承包班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8每季度召開一次車間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總結、研究和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1.9每季度召開一次車間專兼職安全員會議,傳達文件上級指示和廠長要求,聽取專職安全員工作匯報并布置下季度重點工作。
1.10組織車間安全技術考核、安全知識競賽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1.11對車間的安全情況進行監察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1.12負責車間事故管理工作,對重大事故組織現場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1.13組織編寫安全生產簡報,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指導車間安全生產工作。
1.14貫徹落實全面質量管理的觀點和方法,健全網絡,開展全面質量管理活動,推進全公司技術、管理和工作質量的進步。
1.15宣傳貫徹并監督執行國家關于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和企業的有關指示和決議。
1.16協調各崗位班組的科研工作,組織鑒定和推廣環境保護的科研成果。
1.17收集、整理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安全技術管理、全面質量管理和環保管理的各種資料,并按檔案管理規定及時歸檔。
2.責任與權限
2.1安全消防組對車間安全生產負重要責任。
2.2對貫徹執行企業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標準負責,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指揮和操作。對違章作業者和事故責任者有權提出處罰意見。
2.3宣傳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對避免事故和安全生產中做出貢獻者,有權建議給予加獎、晉級。
2.4對安全教育效果負責,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水平,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技術考試和學習人員,有權建議給予處理。
2.5對職工的生命和國家的財產負責,遇有危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做出脫險決定,然后向車間主任報告。
2.6組織工段、班組及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對完成責任的先進班組、崗位有權建議給予獎勵。
2.7對生產和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有權監督檢查現場安全措施及實施情況,有權指揮現場安全工作,對不聽從者,有權提出批評和處罰意見,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2.8對車間交通安全負責,有權檢查與考核機動車輛狀況和司機工作,有權對交通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2.9對防火措施落實情況負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有權制止任何組織、個人違反安全防火的行為。
2.10對生產、技術和管理質量負責,有權監督、檢查生產建設和管理工作質量,有權制止不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的行為,對違反質量標準現象有權提出批評和處罰建議。
2.11對車間環境保護負責,有權監督檢查各班組的環境保護工作,對違反國家和企業關于環境保護規定情況,有權提出批評和處理意見。
3.檢查與考核
3.1車間主任負責檢查與考核安全消防組工作。
3.2按檢查與考核標準中相關標準內容與要求每季度檢查與考核一次。
3.3主管業務工作成果突出,避免重大事故,為車間安全生產做出重要貢獻,受到企業表彰,應予以加獎。
3.4按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完成任務,得正常獎。
3.5主管業務失誤,提出的安全對策不力或安全指揮不當,未盡職盡責,導致車間工作被動或發生重大事故,視程度予以通報批評、處分和扣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