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職責
1.1歸口負責公司安全監察、勞動安全衛生、安全管理考核工作。
1.2歸口負責涉及安全生產有關事項的審查、驗收和批準。
1.3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安全生產的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1.4負責安全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制定和落實工作。
1.5歸口負責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
1.6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危險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安全工器具的檢測和檢驗工作。
1.7負責組織實施公司安全性評價工作。
1.8 準確及時辦理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基本工作標準
2.1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有關法規規程,確保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完成。
2.2掌握公司生產情況,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通報安全生產情況和信息,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2.3按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制定年度安全工作重點,做到月分析、季診斷、年總結。
2.4認真做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進行季節性和專業性安全大檢查。
2.5對違章作業、設備運行狀況、安全措施和防護裝置的狀況、設備重大缺陷和隱患以及人員技術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對安全生產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發出《安全監察通知書》,并限期進行整改。
2.6監督現場安全培訓計劃的執行,監督安全工作規程的學習、考試和反事故演習。
2.7參與或組織事故調查,做到“四不放過”,及時做好事故的統計分析、事故報告。
2.8組織編制勞動保護安全措施計劃,經批準后監督執行。
2.9負責監督、指導各生產部門做好安全器具的管理工作。
2.10抓好安全例行工作,對公司各部門安全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做好安全分析會議相關工作,每季召開一次安全網會議,總結季度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情況。
2.11深入生產現場,監察規程、措施貫徹執行情況,制止危及人身設備和系統安全的違章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