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協助建設單位成立安全委員會。
- 制定安全監理工作文件,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進行安全監理工作交底。
- 審查總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
- 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建立、健全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督促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統一管理,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
- 審核施工單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資格證,特殊作業人員的資格證;
- 督促施工單位進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監理應參與技術交底并記錄交底情況;
- 檢查施工單位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動、培訓工作和安全生產費用計劃落實情況;
- 檢查施工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 審核現場安全防護是否符合投標承諾和《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等要求。
- 在會審施工圖紙時,發現不符合有關規律、法規、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向建設單位提出,發現存在較大施工安全風險時,應向施工單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