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煤炭工業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我國建立了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和煤礦安全辦事處組成的垂直管理的三級煤礦安全監察體制。上述安全監察機關代表國家依法對各級人民政府、煤礦管理部門、各煤礦企業及其職工個人獨立行使安全監察權。進一步完善了煤礦安全的監督約束機制,有助于有效提高我國煤礦安全的管理水平。作為煤礦企業如何適應改革后的安全監察體制是值得認真思考的新課題。
1 充分認識我國煤礦實行安全監察的必要性
我國煤礦95%以上是井下作業,井深平均在400m以上,勞動條件十分艱苦,不僅地質構造比較復雜,而且與世界各主要產煤國家相比自然災害較為嚴重。煤炭行業在我國鐵路、冶金等12個產業門類中事故最頻,傷亡最高,每年事故死亡人數比其它11個產業門類總和還多。年死亡近萬人,相當于1h有1人死亡。這不僅給職工家庭帶來了極大的痛苦,同時也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還會引發廣泛的社會影響,直接危及社會安定與政治穩定。
翻開我國煤礦安全發展史,有這樣一組數據:第一個5年計劃國有煤礦百萬噸死亡率為7.1人;第二個5年計劃為13.43人;三年調整時期為5.7人;文革期間為7.7人;1977—1985年為6.78人;“七五”以來為5.74人。它充分表明,什么時候把煤礦安全生產納入法制軌道,實行強有力的依法監督,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障體系,安全生產形式就好,反之安全生產狀況就出現反復。
歷史的經驗和嚴峻的安全形勢要求必須改革現行的煤礦安全監察體制,實行垂直管理,強化行政執法。這次改革充分體現了十五大關于加強執法監管部門的精神,堅持把安全管理和安全監察分開,體現了政府機構改革精簡、統一、交通的原則。
基于此,煤礦企業各級管理人員要充分認識到黨和國家抓好煤礦安全工作的決心,保持清醒的頭腦,把安全視為企業之需,職工之要,進一步明確自己肩上的重任,用“三講”、“三個代表”和“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精神,嚴格要求自己,把抓好安全工作當作與職工增收、企業增效同等重要的大事來抓,當作珍愛生命、尊重生存權的大事來抓,當作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大事來抓,不斷增強抓好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2 自覺搞好煤礦自身的安全監察工作
我國新建立的煤礦安全監察體系中,有19個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68個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共有近2800人從事煤礦安全監察工作。但由于我國地域遼闊、煤礦類別多、數量大、分布廣,若僅靠這些力量是不可能抓好全國煤礦安全工作的,也不符合“企業負責,國家監督”的精神。要實現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和持續穩定發展,關鍵在于各煤礦企業自覺加強管理,扎實工作。一是要狠抓職工安全意識教育和技術知識培訓,努力提高其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操作水平;二是要進一步轉變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在生產現場;三是要繼續加大內部安全監督檢查力度,企業內部派駐安全監察機構的作法要進一步完善,安監人員還需充實,各義務執法查崗隊要加大活動密度,形成強大的安全監察態勢,同時,對安全隱患的處理要堅決按照“三定”(定時間、定措施、定責任人)原則進行,防止因安全隱患整改不當、不力或不及時而引發事故;四是要大搞礦井質量標準化,堅持文明生產,少擺設,打虛假,擠水分,把實實在在的工作做在平時,做在現場,實現動態達標;五是要努力增加安全必要投入。由于受前幾年煤炭市場疲軟的影響,煤礦企業投入減少已成為一個不能忽視的普遍問題,有的礦井許多常用安全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機電運輸設備經常帶病運轉,安全工作壓力很大。這就要求在安全上該項花的錢,一定要想盡一切辦法保證,同時,要加強各級各類安全裝備的日常和定期維護、保養工作,為安全生產服好務。
3 積極配合、支持行政執法
煤礦安全監察析行政執法性質要求煤礦企業在安全監察機關實施監察過程中必須予以配合和支持。一是要自覺接受安全監察,比如準許安全監察人員進入作業場所執行公務;及時向監察人員提供有關資料等等;二是要主動申請監察機關參與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三是要積極整改監察機關查出的安全隱患,必要時及時報告整改情況;四是在事故搶救后積極協助對事故原因的調查和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做到不掩蓋事故真相,不回避矛盾,讓當事人和周圍群眾都能吸取教訓,不斷改進工作;五是按國家法律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企業確有違法行為發生時,主動接受行政處罰。
當然,積極配合和支持行政執法并非煤礦企業完全被動。煤礦企業各級管理人員應當加強《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的學習,熟悉監察規定,了解監察程序。在企業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依法申請聽證、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等,努力維護企業和職工正當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同時要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反對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風,實現黨風、社會風氣和煤礦安全形勢一起根本好轉。
陶啟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