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問題的提出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第五條規定:“煤礦安全監察應當以預防為主,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糾正影響煤礦安全的違法行為,實行煤礦安全監察與促進安全管理相結合、教育與懲處相結合。”這是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在進監察工作中必須遵循的方針,所以,探討如何實現煤礦安全監察與促進安全管理相結合,是搞好安全監察,從根本上提高我國煤礦安全生產水平的根本出路。
我們進行安全監察的目的,在于依照有關煤礦的法律法規,運用法律手段,及時發現和消除現場的事故隱患,保證煤礦實現安全生產。但是,我們煤礦安全監察員不可能時時刻刻都盯在現場,實現煤礦的安全生產最主要的還是依靠企業自身加強企業的安全管理。因此,必須著力于構建企業安全生產的自我約束機制,充分調動和挖掘企業搞好安全生產的內部潛力。這是因為,企業是安全生產的主體,搞好安全生產決定性因素在于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如果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得不到提高,缺乏安全生產的自律意識,那么,任何外部的監督檢查,都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此,如何通過安全監察,促進安全管理是我們作好監察工作的新課題。
2 煤礦安全監察與安全管理的關系
通過我們的安全監察發現,國有重點煤礦的安全管理機構比較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等管理制度比較完善,相對來說,安全管理水平比較高,但與國外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特別是職工的安全意識、技術素質比較低下,安全裝備水平普遍較低,煤礦企業領導的管理水平大多數還停留在計劃經濟時期的粗放型管理水平上,難以適應現在安全形勢的發展;與國有重點煤礦相比,地方煤礦,特別是鄉鎮煤礦在安全管理方面,是比較原始的,一些鄉鎮煤礦甚至沒有起碼的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在安全管理制度上,有的甚至是空白,在裝備上有的還停留在非常原始的生產水平上,在職工的素質方面,大多數是臨時工、季節工,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非常低,煤礦企業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也相當落后。試想,處于這樣的煤礦企業管理水平,如果煤礦的安全執法監察不與企業的安全管理相結合,單純的安全執法力度再大,也無法實現煤礦安全的根本好轉。
對于煤礦安全來說,煤礦安全監察與煤礦企業的關系,是外因和內因的關系。提高煤礦的安全生產水平關鍵的因素在于煤礦企業本身。這是因為:一是煤礦是安全生產的主體,安全貫穿于煤礦一切生產活動之中,所以說日常的安全管理決不能脫離企業的經營活動而獨立存在,也就是說煤礦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了,安全生產水平才會有提高;二是搞好煤礦的安全生產在于企業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也就是說煤礦是否有安全生產的自律意識,完全依靠外部的監督,自身沒有安全的自律意識,是不會搞好安全生產的;三是煤礦生產的主體是煤礦職工,因此職工是否有較高的安全意識、技術素質成為搞好煤礦安全生產的關鍵。煤礦安全生產活動的實質是同井下現場的各種自然災害和違章現象作斗爭,提高職工的自身素質,建立安全生產自我約束機制,提高每一個職工的安全意識是實現安全生產的關鍵;四是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起決定性因素的也是最為基礎的是企業安全管理機構是否完善,管理層是否具有現代化的管理意識,只有企業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機構,領導層具有較高的安全管理意識,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才能提高;五是現場的裝備水平也對煤礦安全生產起到了極為關鍵的作用。
煤礦安全監察不僅可在現場及時地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制約煤礦的違法行為,而且要通過行政執法,依靠法律手段,強制性地促使煤礦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管理機構,加強考核,加大對煤礦的安全投入,提高煤礦的裝備水平,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從而提高煤礦安全管理水平。所以說煤礦安全監察作為外因對于煤礦安全生產實現根本性的好轉將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3 加強安全監察促進煤礦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1)嚴格監督監察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煤礦的各級安全生產管理者落實黨的安全第一的方針和有關煤礦法律法規的責任制度,是企業的一項最基本的責任制度和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它的建立健全和考核落實,使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煤礦法律法規在現場得到正確答案,它使每一個管理者明確了安全管理責任,增強了安全管理的責任心,能夠真正做到依法辦礦、依法管礦;業務保安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是煤礦的專業部門和個人根據部門和個人專業的范圍,在制度上確保專業范圍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如果部門業務保安做得好,每一個人在崗位上都能夠按章作業,每一個專業都能夠得到安全生產,那么全礦也就做到安全生產了;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是落實“預防為主”的重要基礎工作,它要求每一個專業和部門在一定的時間周期進行生產現場的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各專業和部門在一定的時間內根據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制定措施,落實時間、資金、人員、責任,限期整改,并進行驗收,使事故隱患真正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事故責任追究制是發生事故后對事故責任者根據責任的大小進行責任追究的制度,它促使煤礦管理者增強責任心,使管轄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達到標準要求,實現安全生產。
安全投入和職工的安全培訓和教育等都對煤礦安全工作有著直接的關系,也必須作為重點進行安全監察。
(2)監督監察現場生產情況。煤礦安全管理的結果反映到現場,就是現場是否具有較好的工程質量和完善的安全設施,職工是否具有較高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一句話,現場是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有關煤礦的法律法規是否真正落實到現場。當然在現場的安全監察過程中,會發現事故隱患和違反法律法規的現象,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法行為,防止事故的發生。
(3)監察煤礦的安全管理機構是否健全。安全生產是一門綜合性的系統科學,是一項全面性、系統性很強的工作,涉及到生產過程的方方面面和諸多專業的正確配合。在生產的過程中,每個方面,每個過程,每個專業,每項工作和每個人、每個部門有缺陷或有漏洞,都會給煤礦的安全生產造成不安全因素。當前由于一些煤礦企業盲目的追求改革,減少機構,裁減了一些必要的煤礦安全管理機構,如有的煤礦將企業的內部監察機構裁減了,大大削弱了企業的內部制約機制,特別是一些鄉鎮煤礦沒有技術科、安全科、調度室等一些煤礦必須具備的安全技術管理機構,這樣就造成了煤礦安全管理機構的不健全,使煤礦的安全管理無法正常進行,現場的事故隱患不能及時發現和消除,時刻存在發生事故的危險,這是煤礦最大的事故隱患。
張友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