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作為煤礦安全監察員,必須具有熟練的煤礦專業知識,必要的法律法規基礎知識外,同時,我們還要不斷培養敏銳的判別力和分析問題的能力。在我們日常安全監察工作中,特別是對鄉鎮煤礦,如何才能做到明察秋毫,及時發現和制止煤礦的違法行為,這既是當前我們提高執法水平的需要,也是為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服務的需要。就這方面的問題,本人結合自己在監察工作的實踐,淺談一下個人的看法。
1 善于對煤礦基礎資料的收集和積累為實施監察提供必需的技術保障
只有研究調查才有發言權,只有進行嚴謹細致的調查分析才能全面真實的了解情況。為了做到這一點,我們在到達某一煤礦企業前后,應首先進行“五查五找”工作。一是查有關證件,找出煤礦是否依法辦礦,依法管礦,合法開采。查閱煤礦的《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工農業執照》、《礦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安監管人字〔2002〕123號:包括煤礦企業的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特殊工種的培訓記錄和證件等情況。二是查閱《煤礦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在未到礦之前就應開展細致的研究),找出煤礦在水害、火災、瓦斯煤塵、頂板管理、機電提運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隱患和應采取的相應措施,使在現場進行監察時,實現有的放矢、抓住重點。三是查閱煤礦的各類圖紙,找出并查清礦井的地質構造、煤層賦存條件、開拓開采情況(井筒深度、上下山斜長和區段長度),通風方式、運輸方式,供電方式(井上下雙回路、接地等)、排水系統等,為現場監察時勾畫出初步輪廓,以便于實地監察。四是查閱采掘《作業規程》,對煤礦頂板管理方式、回采工藝、勞動組織、“一通三防”、放炮管理和水害治理等方面及采取的有關安全技術措施,有個全面的了解,便于在現場監察時發現各類違反《規程》規定的現象。五是查閱煤礦各類記錄,找出和發現煤礦企業在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調度記錄》和《安全會議記錄》,是煤礦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比較重要的記錄之一,能夠真實的反映出煤礦企業日常的管理情況,在查閱時要查閱原件,記錄潦草,有涂改的現象是正常的,特別是調度記錄,在我們進行隱瞞事故調查時,常常會在調度記錄上打開突破口。如果煤礦企業提供提調度記錄十分工整清潔或中間有少紙缺頁的現象,這里面就值得懷疑,就必須一查到底,查出事實真相。
另外,平時要注意搜集煤炭管理部門、國土資源管理等地方政府部門,有關于對煤礦的安全管理信息,也有助于我們對煤礦進行的全方位安全監察。
2 細致觀察井下現場的每一個環節為實施監察提供必需的事實根據
到達煤礦企業在聽取簡要匯報、查看圖紙資料后,在進行現場安全監察分工時,要全盤考慮,充分發揮利用每一個監察員的作用,根據煤礦井下現場工作地點的分布情況,合理安排人員的去向,盡可能的實現全面覆蓋監察,避免重復監察和遺漏,同時既要兼顧全面,又要重點突出,對存有重大隱患的工作地點要根據專業情況,適時的安全排專業對口的人員前往。每一個監察員又要對所到地點實施全面監察。采取“沿途記憶法”,對礦井的“一通三防”、頂板管理、機電提運、放炮和水害等方面內容,進行全面的安全監察,上井后再進行分類記錄。在現場監察過程中,采煤工作面端頭和超前支護的使用、支柱支撐力情況、回風巷的支護和高度情況、探放水措施、轉載點防塵設施的安裝和使用,采掘工作面甲烷斷電儀的安裝和使用、電煤鉆濕式鑿巖情況,局部通風管理和通風設施(風門、風橋)的管理等方面,是我們進行煤礦安全監察的重點。同時,沿途的運輸及其安全防護設施、風流的變化、頂板情況,也是要時時注意觀察,及時發現和處理各類違規現象。
總之,查資料和查現場是相輔相成的,要相互補充。查資料、查現場,要反復查,只有這樣才能把問題查清查明,消除各類事故隱患,促進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3 在進一步執法工作中需要加強的幾項內容
我們現在與煤礦企業或多或少的存在著監察和反監察的問題。為了逃避我們煤礦安全監察部門的監督,煤礦企業尤其是鄉鎮煤礦,就會制造各種假象欺騙我們監察員。因此,我們每位監察員要增強辨別真假是非的能力,更好的搞好執法工作。
在日常的安全監察工作中,常常發現的造假現象有:一是提供虛假圖紙資料。煤礦負責人拿出的圖紙干干凈凈,對礦井的采掘工作沒有及時的填繪上圖;或者是新出的圖紙,這時要特別引起注意;礦井的作業計劃,各類報表,遲遲提供不出來,或者是匯報的采掘地點與礦井的實際生產能力嚴重不符,也有造假的嫌疑。有的煤礦提供的有關證件、批復文件是復 印件,或者復印件上有用紙條覆蓋復印的痕跡,這時要引起高度重視。二是隱瞞現場作業地點。有的煤礦特別是鄉鎮煤礦,在我們進行安全監察時,發現有許多新施工的柵欄、密閉墻等。有的密閉墻是剛剛完工的,新鮮的水泥,有的在上面又撒了層爐灰渣;有的密閉墻內仍有電纜、軌道等;有的軌道面上光滑發亮無銹斑;有的透過密閉墻甚至還發現有燈光,有人在作業;有的柵欄木柱上仍有流水。對這些地點要注意觀察,一旦發現險情或者是嚴重的造假行為。要一查到底。三是安裝的機電設備是擺設。有的煤礦為了應付我們的安全監察人員,將探水鉆、煤電鉆的側式供水裝置,剛剛安裝完畢而不使用(有的也不能正常使用),鉆桿等主要轉動部件嶄新,工作人員撤到后面清理衛生;有的將沒有煤安標志的電器設備(拉筐機、干式變壓器、沖擊鉆等),撤下來放在硐室或倉庫內,待安全監察人員離開后再繼續使用;還有的煤礦的備用發電機、探水鉆、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等電器設備,是從其他煤礦暫借過來迎接檢查,應付差事的。
針對以上造假情況,我們絕不能睜只眼閉只眼,要考慮其嚴重的后果。必須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嚴肅認真對待造假制假現象,一旦核實,必須依法嚴懲,防止類似現象的再次發生,使煤礦企業真正作到以法辦礦,以當管礦,合理開采。
我們煤礦安全監察員,除采用以上傳統的方法,對煤礦的各個生產管理環節進行全面的安全監察外,對煤礦的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執行情況也同樣進行全面的監察。同時,我們也必須立足于調動企業,各級政府、政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積極性,立足于形成有效的制約機制。特別是當前山東省人民政府出臺的《山東省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規定》中,進一步明確了煤礦企業及其各級政府、政府部門的責任,更加有利于我們對煤礦監察出的各類事故隱患的整改落實,各級政府對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將會更加重視和支持,必須形成人人抓安全、各級政府要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