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實行班組安全生產大檢查例行制度,每周五定為班組安全生產定期檢查日。
2、安全生產大檢查由班組長組織,各生產骨干配合參加,檢查時應根據現場變化或影響的因素和具體情況,確定所要檢查的重點。
3、進行安全大檢查時必須做到:目的明確、突出重點、要求具體、效果顯著,防止走馬觀花和漏查漏檢,要求每次檢查覆蓋率要達到100%。
4、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場提出解決辦法,對于各類不安全隱患的整改應做到:人員落實、時間落實、措施落實、責任落實,一時未能整改好的,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5、每次安全大檢查應做好原始記錄和匯總工作,做到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對違章者采取“教”“罰”相結合的形式,幫助提高認識,并在班前會上進行通報。
6、實行安全員跟班巡回檢查制度,做到每日至少一次對所在作業面的自查和整改,做到隱患不過夜,隱患不消除不交班。
(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為調動班組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2、區隊應對在安全生產中遵章守紀、積極處理事故隱患、安全效果良好以及搶險救災有功的人員給予表彰,每次獎勵100---500元。
3、對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表彰,采取榮譽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辦法,在職工大會上進行表彰,每次獎勵100元。
4、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或對安全問題和事故隱患整改不力,冒險作業人員,視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每次罰款100---1000元,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5、安全生產獎懲要形成制度化,每半年一次進行考核評比,集中兌現獎懲,積極營造煤礦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二)、出勤制度
1、班組成員必須嚴格按照出勤規定正常輪休,不得曠工欠勤。每月出勤26天進行考核。
2、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請假休班,必須經區隊同意,否則,按欠勤處理。特殊情況下不準休班,否則,一個事假扣10元。
3、班組長負責本班成員的請銷假,未經班組長允許或批準,不準休班。每曠工一天扣20元,特殊情況下曠工一天扣50元。
4、對達不到出勤標準者本月無責任事故或嚴重違章,一般違章不超過兩次可享受區隊規定的100元獎勵,否則,取消其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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