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合班組安全管理的需要,落實安全生產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班組員工安全生產的責任意識,加強班組安全建設,提高員工安全文化素質,強化班組安全管理,防范和懲治員工“違規、違章、違紀”行為的發生,防止和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班組績效考核管理。
第二章 績效考核
第三條 班組安全績效考核實行扣分制度。由于班組人員“違規、違章、違紀”行為,導致事故發生的,班組對員工實行一票否決制,不得參加班組對員工任何先進的評選。出現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有關考核制度執行。
第四條 扣分標準,按照班組安全生產考核實施細則扣分標準進行扣分。
第五條 班組安全績效考核 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鼓勵自查自糾的原則。
第六條 對“違規、違章、違紀”人員進行扣分處罰時,應當將事實和情節核實后通知當事人。
第七條 多人違章分別給予扣罰。不因其中一個人的扣罰而免除其他人的扣罰。
第八條 扣罰結果班組在每天的日清日結上體現出來。
第九條 本制度具體由班組的班長或安全監督員進行實施。
第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上報單位給予獎勵,獎勵額度參照單位安全獎懲制度執行:
對安全生產有所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并且效果明顯;
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及時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對搶險救災有突出表現者;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班長直接進行考核,并上報單位給予相應處罰:
上崗前沒有按規定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罰款50元/次;
上崗前沒有按規定進行安全確認,罰款50元/次;
上崗后沒有按規定進行設備點檢,罰款100元/次;
上崗后沒有按規定認真填寫隱患排查表,罰款100元/次;
班中串崗、脫崗、不聽勸阻,罰款100元/次;
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且不聽勸阻、態度蠻橫,罰款100元/次;
酒后上崗、班中飲酒,罰款500元/次;
不按時參加班前會和班組安全學習,罰款200元/次;
違反勞動紀律,罰款100元/次。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以上規定有不全面或與單位獎懲制度有沖突的,按單位獎懲制度執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所有班組全體員工。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