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工作中,班組長違章指揮問題時常存在在班組的工作中,而正是由于班組長們的違章指揮,往往會釀成大事故。在我們單位就發生過因班組長違章指揮而釀成的一起兩名工友,包括班組長本人在內的被列車撞上致死的事故。在日常工作中我們規定不在封鎖時間內不得使用小型養路機具,可這名班組長卻違章指揮使用,由于使用的機具影響視聽,當日在來車時作業人員沒有聽到發現來車人的呼喊,從而造成了兩名作業人員被撞身亡的事故。事故的發生如果作業人員能提醒和制止班組長的違章指揮,那么事故就不會發生。
所以說要規避班組長的“違章指揮”,就要做到提醒與制止并用的方法來制止班組長的“違章指揮”,來確保安全生產,也就是說當班組長違章指揮時,首先要提醒班組長這樣做會帶來的危害,使其自覺的停止違章指揮的行為。如果提醒收不到效果,就要去制止,制止也收不到效果時,千萬不要依從,要用不作業的行動來強加制止,只有這樣才能使班組長的“違章指揮”的毛病改掉,只有這樣我們的自身安全才能得到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