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標準,組織落實相關管理部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制定本工地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業現場的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圍繞工地總體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提出本工地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
三、督促、檢查本工地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四、加強安全生產和現場生產工作管理,制止違章指揮、違規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控制對生產工具(大型)的申報、審批。
五、組織有關部門對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繼續教育、培訓,堅持工人進入現場的安全教育、培訓,保證本工地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六、組織開展本工地安全生產競賽活動、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或鼓勵。
七、定期組織分析本工地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