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組長不對偏遠地段、特殊區域、死角盲點進行巡回檢查的,給予責任人200元處罰。
2、對于不安全的人、事或環境時不及時出面制止處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給予責任人500元處罰
3、在井下現場面對突發事故時不及時采取措施,合理組織人員在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事故的處理,給予責任人300元處罰。
4、班組長巡查到施工現場,發現問題不及時匯報整改的,給予責任人500元處罰
5、不認真填寫安全確認記錄的,給予責任人200元處罰
6、班組長不按時參加班后會,聽取職工對當班安全生產情況的匯報的,給予200元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