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隊長必須按照區規定的時間按時參加班前會,對當天上班職工認真進行點名。班隊長不按時參加班前會的給予100元的處罰。
2、班前會前要按照公司的規定認真開展班前禮儀活動。不認真開展班前禮儀的班隊長和值班人員,各罰款50元。
3、開會遲到者,每次罰款50元。不請假者每次罰款100元。
4、開會期間,電話必須處于關機或震動狀態,手機鈴響、隨意接聽電話罰款50元。并不得交頭接耳,大聲喧嘩和小聲議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否則給予責任人50元的罰款。
5、各班隊在班前會要對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和當天人員及工作進行認真的安排和部署。不安排、不總結的給予隊長每次100元處罰。
6、班前會期間要及時宣傳貫徹集團公司和神源煤化工相關文件精神,做到學有簽字。不按規定進行學習和職工無簽字的,隊長每次罰款200元。
7、班后會班隊要認真落實本班的安全和工作情況,查找存在的問題,并要做好班后人員的簽到匯報工作,不按要求做的,一次給予班隊長200元的罰款,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