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組建設是提高職工隊伍綜合素質和基層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是促進企業強根固本的關鍵環節,是保障企業安全生產和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為充分發揮班長的作用,更好的調動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聘任原則:
按照公司《班組安全生產建設實施方案》第四條執行,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聘任范圍:聘任班長時,優先在后備班長的人員中聘任。
(三)聘任條件:必須符合公司班組長準入制的規定。
(四)班組長管理:
1.每月對班組長進行考核,考核由工區實施
2.一年內本班組連續兩個月未完成工區下達的生產任務者,可給予誡勉處理。連續三個月未完成生產任務者,給予解聘處理。
3.一個季度班組出現了兩次公司檢查工程質量不合格的,給予解聘處理。
4.班組因自身管理原因,造成班組成員集體上訪,給予解聘處理。
5.對工作表現不好、群眾意見大、工作消極怠工、履職不到位的班長給予解聘處理。
6.一年內班組生產成本連續三個月未完成隊(廠)下達的指標,給予解聘處理。
7.每月由工區班組建設“明星班組”競賽考核小組負責進行一次對班長的考核情況督查,并將督查情況的資料收集整理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