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班組日常管理中,班組長擁有八大權力:
第一,班組長具有指揮管理權。
第二,班組長具有勞動組織權——有權對本班組的勞動力進行調配;有權改善勞動組織,實行優化組合;有權批準一定范圍內的假期,安排頂班倒休;有權執行勞動紀律,維護生產正常秩序。
第三,班組長具有完善制度權——制定貫徹上級的管理實施細則,落實各種工作制度和責任制度。
第四,班組長具有抵制違章權——有權制止違章操作,拒絕違章指揮。
第五,班組長具有獎懲建議權。
第六,班組長具有獎金分配權。
第七,班組長具有舉才推薦權。
第八,班組長具有維護權益權——有權維護班組員工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