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內容與要求
1.1在班組長領導下,負責生產安全的管理、監察、技術、教育和統計工作。
1.2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及各項安全生產標準、規程、規范和制度。
1.3提出班組生產安全管理的長遠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提出強化安全生產技術措施、方案及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各種設施。經審定批準后,組織實施。
1.4參加生產安全管理工作,協助解決存在的問題。
1.5負責新工人、外來學習和培訓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及考核工作。
1.6建立各種特殊設備的臺賬,監督、檢查特殊設備的維護、校驗和檢定情況。
1.7加強對特殊工種的管理,定期對特殊工種進行安全教育。監督、檢查特殊工種的技術培訓、考核和取證工作。
1.8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檢查各崗位安全生產情況,調查不安全隱患,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意見和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1.9參加各項基建、技術改造工程的設計審查,審定安全技術措施、參加各項基建、技術改造工程的竣工驗收,審查安全技措的執行情況。
1.10參加生產事故的調查,按照“三不放過”原則分析事故原因,追查事故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
1.11參加動火施工方案的申報工作,按照動火施工審批等級權限要求,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并負責動火施工現場的安全監察工作。
1.12按照主管部門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事故情況,監督、檢查各班組事故上報工作。
1.13負責車間要求的生產安全管理、事故管理的各種數據的統計報表工作,按要求上報、檢查的統計、報表工作。
1.14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審核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保護食品的發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