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力生產作業過程中,發生事故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統計顯示,人的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因素是導致事故的基本原因。一個人的行為受其心理活動的支配,如果心理活動不符合客觀規律,就會出現違章,與其他相關條件結合時,就可能造成事故。
1經常出現在事故中的心理狀態
(1)自負心理。技術較為熟練的人,往往過于自信而出現反常現象,致使他們擅自操作或擴大作業范圍。
(2)怕臟、怕冷、怕熱、愛美心重。生產過程中為了愛美而不遵守安全規程,往往會導致傷亡事故的發生。
(3)空間知覺不準。人在高空但知覺不在高空,在高處作業時用力過猛,失去重心跌落下來。
(4)注意力分散。即注意力被無關的刺激所吸引而發生事故。
(5)求簡、求快、貪圖方便。作業人員往往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求簡、求快,省略了各種安全措施,造成違章作業。
(6)冒險、逞強。作業人員只顧眼前的得失,而不顧客觀后果,從而盲目行動,蠻干、瞎干,使作業違章不斷。
(7)逆反心理。對越是明令禁止不允許逾越的規定,越想找機會嘗試,如酒后作業。
(8)僥幸心理。這是人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發生了偏差,作出了錯誤的判斷,產生了冒險的心理沖動。在班組生產工作中,作業人員的僥幸心理是普遍存在的,他們往往認為倒霉的事情不一定都讓我碰到。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班組開展反違章工作和反事故斗爭的過程就是不斷克服作業人員思想上僥幸心理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