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氧氣轉爐150t以下的轉爐,最大出鋼量應不超過公稱容量的120%;轉爐爐帽、爐殼、溜渣板和爐下擋渣板、基礎墻上的黏渣,應經常清理,確保其厚度不超過0.1m
2.廢鋼配料,應防止帶入爆炸物、有毒物或密閉容器。廢鋼料高不應超過料槽上口。轉爐留渣操作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噴渣。
3.兌鐵水用的起重機,吊運重罐鐵水之前應驗證制動器是否可靠;不應在兌鐵水作業開始之前先掛上傾翻鐵水罐的小鉤;兌鐵水時爐口不應上傾,人員應處于安全位置,以防鐵水罐脫鉤傷人。
4.新爐、停爐進行維修后開爐及停吹8h后的轉爐,開始生產前均應按新爐開爐的要求進行準備;應認真檢驗各系統設備與聯鎖裝置、儀表、介質參數是否符合工作要求。若需烘爐,應嚴格執行烘爐操作規程。
5.爐下鋼水罐車及渣車軌道區域(包括漏鋼坑),不應有積水和堆積物。轉患爐生產期間需到爐下區域作業時,應通知轉爐控制室停止吹煉,并不得傾動轉無關人員不應在爐下通行或停留。
6.轉爐吹氧期間發生氧槍冷卻水流量、氧壓低于規定值、出水溫度高于規
實定值、氧槍漏水、水冷爐口、煙罩和加料溜槽口等水冷件漏水、停電等緊急情手況,應立即提槍停吹。
7.吹煉期間發現冷卻水漏入爐內,應立即停吹,并切斷漏水件的水源;轉冊爐應停在原始位置不動,待確認漏人的冷卻水完全蒸發,方可動爐。
8.轉爐修爐停爐時,各傳動系統應斷電,氧氣、煤氣、氮氣管道應堵盲板隔離,煤氣、重油管道應用蒸汽(或氮氣)吹掃;更換吹氧管時,應預先檢查氧氣管道,如有油污,應清洗并脫脂干凈方可使用。
9.安裝轉爐小爐底時,接縫處泥料應鋪墊均勻,爐底車頂緊力應足夠,均勻擠出接縫處泥料;應認真檢查接縫質量是否可靠,否則應予處理。
10.傾動轉爐時,操作人員應檢查確認各相關系統與設備無誤,測溫取樣倒爐時,不應快速搖爐;傾動機械出現故障時,不應強行搖爐。
11.倒爐測溫取樣和出鋼時,人員應避免正對爐口;采用氧氣燒出鋼口時,手不應握在膠管接口處。
12.火源不應接近氧氣閥門站,進入氧氣閥門站不應穿釘鞋,油污或其他易燃物不應接觸氧氣閥及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