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為了提供安全檢查的依據及避免漏檢不安全因素,特制訂此標準。
2.0? 適用范圍:公司裝箱作業區等木料場所的安全檢查。
3.0? 檢查內容
3.1? 木料堆放
3.1.1? 木料堆場的主要通道應滿足運輸工具的基本要求。
3.1.2? 木料堆垛應整齊、穩妥、無晃動,圓木必須有防止自行滾動的措施;分堆存放;堆放高度:機械裝卸時不大于5米,人工裝卸時不大于2米。
3.2? 成品及木模倉庫
3.2.1? 倉庫建筑耐火等級應符合要求,且庫內照明充足,保持干燥,通風良好。
3.2.2? 各類成品應分區、分架堆放;存放架應牢固、可靠;制成品及存放架均應布局合理,擺放整齊,通道暢通。
3.2.3? 庫房內嚴禁貯存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3.3? 安全標志:木料場所的所有出入口處及內部重點要害部位均有醒目的警示標志,消防器材存放及消防栓處應設置指示標志。
3.4? 消防設施
3.4.1? 木料場所應合理配置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3.4.2? 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應定期維護保養,確保其可靠性,且設置地點合理,道路暢通。
3.5? 電氣設施
3.5.1? 電氣線路應能滿足防塵要求,導線連接可靠等安全要求。
3.5.2? 不允許使用插銷、插座、閘刀等不封閉型電器。
3.5.3? 照明及所有散熱器具應與木料保持足夠的間距。
3.6? 及時清除木材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木屑、粉塵等物質。現場不得存放油料及其它易燃物質。
4.0?? 檢查人應根據本標準進行檢查,并填寫<木料場所安全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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